大坑西邨重建|11拒迁户案件 押后至12.16作管理会议

撰文: 朱棨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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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坑西邨正进行重建计划,负责兴建与管理的平民屋宇,入禀向多名拒绝迁出的住户兴诉。惟经调解后仍有13名住户拒绝迁出,平屋申请恢复对他们的诉讼,早前遭区域法院司法常务官宋泳琛拒绝,平屋就此提上诉。区域法院法官高劲修今颁判辞,透露再有两名住户和平屋达成和解,余下11名住户,平民表示无意申请恢复对忚们的法律程序,亦不愿意继续和解会议。法官遂把余下11名住户的案件,押后至12月16日进行案件管理会议。

2024年3月15日原为大坑西邨居民迁出限期的死线。(吴美松摄)

原告为香港平民屋宇有限公司(下称平屋),被告为13位大坑西邨的居民甄国业、曹绰芝、关伟建、梁亚端、关翠华、黄咏珊、马媚媚、吴家强、周德荣、黄桂荣、冯德乐、李素婵及赵庆婵。

3月11日,大坑西邨清拆重建,居民迁出的“死线”日近,邨内多处挂出抗议标语。(黄浩谦摄)
即将清拆重的石硖尾大坑西邨,在8月中仍有19个单位未交回,有居民继续抗争;法庭透露,现仍有11户拒绝迁出。

再有两户愿意和解

平屋曾经和13名住户进行和解会议,与和解会议无关的法律程序需暂停,直至法庭另有命令。至本年8月22日会议进行第二次聆讯,平屋申请恢复法律诉讼,遭司法常务官拒绝。平屋其后和住户关翠华、吴家强达成和解,至于另外11名住户,平屋就司法常务官拒绝恢复法律诉讼的决定,提出上诉。

一住户已申请司法覆核

同时,住户梁亚端提出司法覆核,要求法庭推翻平屋制定居民重置方案的决定,另一住户李素婵亦表示将提出司法覆核,两人均申请搁置涉及其案件的法律程序。

区域法院法官高劲修在判辞透露,平屋在早前的聆讯中,确认无意申请恢复法律程序。平屋担心司法常务官的决定等同“无限期的搁置令”,拖延大坑西邨的重建计划,尤其影响依赖平民租金津贴迁出的住户。

平屋亦不愿与11户作和解会议

此外,平屋亦不愿意与该11名住户继续和解会议,法官亦因此终止该11宗案件的和解会议,并把该些案件排期至12月16日,交由另一名未曾参与和解会议的法官或聆案官,进行案件管理会议。至于两名住户的搁置申请,亦押后至当天,由该法官决定是否即日听取陈词。

即将清拆重的石硖尾大坑西邨,在8月中仍有19个单位未交回,现余下11户拒绝迁出。

平民屋宇:违约占用人要求永久租住权

平民屋宇有限公司欢迎区域法院判决平民屋宇上诉得直,恢复为进行和解而暂停的法律程序。平民屋宇表示,于上诉聆讯前已与其中2宗个案和解,随着上诉得直,余下11宗仍被违约占用单位的聆讯,将于12月16日继续进行。

平民屋宇称,大坑西新邨已有超过1,200个住户接受重建安排迁出,余下14个个案属于拒绝交回的非法霸占单位。机构指除以法律程序收回单位外,平民屋宇及驻邨社工队一直有与占用者接触,照顾他们的居住需要,确保有瓦遮头,其中4个个案在转介至社会福利署后经体恤安置获编配公屋,但仍表明拒绝交回单位,并进一步提出其他要求。

平民屋宇称,部份违约占用人提出的一些要求,例如永久租住权,但平民屋宇无法满足,亦对已接受回迁方案的极大部份已迁出的租户甚为不公。现时的方案已获99%住户接受,平民屋宇将继续进行收回被违约占用单位的法律程序。

案件编号:DCCJ 5505、5507、5509、5511、5514-5546、5580、5613- 5614/2023 及 DCCJ 39、42、2496/20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