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坑西邨重建|八旬妇称未获妥善安置被迫迁 指违承诺提司法覆核
全港现存唯一私营屋邨的大坑西邨即将清拆重建,惟一名85岁女居民不满负责兴建与管理公司的安排,该女居民指政府曾承诺,该公司必须妥善处理所有居民的安置及回迁安排,才能施行重建工程。惟该公司提出的部份方案,会令居民失去申请公屋的资格,且向居民提供的租金津贴等亦不足够,她更在未找到住处时已被迫迁,认为该公司有违承诺之嫌,昨(16日)入禀高等法院要求司法覆核。
申请人梁亚端(85岁),她仍居住于大坑西邨,建议答辩人为香港平民屋宇有限公司(下称:平屋)。
石硖尾木屋区大火后建大坑西邨
入禀状指,石硖尾木屋区1952年被大火摧毁,平屋同年成立,旨在为低收入人士提供居所,之后平屋在原址兴建光民村,让居民购买或承租。约于1961年,平屋以特惠地价向政府取得光民村等地兴建大坑西邨,受影响之居民在兴建期间暂住由政府提供的临时住所,落成后获安置在大坑西邨。
政府开出条件须妥善安置原有居民
2014年,平屋建议清拆大坑西邨以兴建资助房屋出售,承诺在重建期间会原区提供临时居所予居民,重建后将有1300个单位用作重置现有之居民。后来,政府以必须妥善安置大坑西邨原有居民为先决条件,批准大坑西邨重建项目。
梁获回迁安排但期间须自觅居所
现年85岁的申请人梁亚瑞,一家五口同住于大坑西邨。2023年6月,她获平屋通知他们一家可在重建项目完成后回迁,并可选择取得96万元的五口租金津贴及6.2万元搬迁津贴,重建期间须自觅居所;或选择取得120万元一次性赔偿,及3.1万搬迁津贴,但此后不能获得安置及回迁安排。
梁对两安排均感不满
梁对两安排均感不满,若她选择一次性赔偿,一家便会丧失公屋资格,另外,款项亦未必足够他们期间的住居及生活需求。
接受回迁但未收津贴已被迫迁
平屋后来威胁梁,若她未能于2023年8月2日前作出决定,便有机会同时失去两个赔偿方案。梁不情愿下接受可回迁方案,但一直未有签署交出单位文件,亦未从平屋获得任何金钱。同年10月尾,平屋通知申请人的租约将于11月30日终止,后来更入禀区域法院要求她交出单位。
认为平屋处理方法完全不合理
梁指平屋在向她提供临时居所前,便中止双方的租约,属违反平屋与政府的承诺,即必须妥善安置大坑西邨原有居民的条件;此外,平屋仅向梁提供一次性租金津贴的援助,但她须自行寻找临时居所,并在未获妥善安置前已被迫迁离开,属完全不合理;又指平屋违反回迁居民无须通过入息或资产审查的承诺。
▼8月中 大坑西邨19个单位未交回▼
平民屋宇:14个个案拒绝交回非法霸占单位 4个获配公屋仍佢交回
平民屋宇有限公司表示,知悉有关申请,将视乎法庭指示再作决定。平民屋宇重申,整个大坑西新邨重建计划现时已有99%住户接受安排并已迁出,现时邨内余下15个未交回的单位中,有一个住户已迁出并将于短期内交回单位,其余14个个案属于拒绝交回的非法霸占单位。
平民屋宇表示,除以法律程序收回单位外,平民屋宇及驻邨社工队一直有与占用者接触,了解他们的居住需要,其中4个个案在转介至社会福利署后,经体恤安置获编配公屋,但仍表明拒绝交回单位,并进一步提出其他要求。
案件编号:HCAL 1600/ 20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