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恩娜娘家争产案|三女指冯明业是其母秘书 常跟出跟入监视其母

撰文: 刘安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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艺人官恩娜的母亲和男性朋友冯明业,与官母的3名姊妹争产案,今(24日)在高等法院续审。官的三姨麦丽萍继续作供,她称案发时其母劳笑凤搬到粉岭与官母同住时,冯常称劳不在家。惟有次她们三姊妹突击上门探访,发现劳在家,故认为冯刻意阻碍她们母女联络。三女又否认冯是劳的“契仔”,指冯只是劳的秘书,但常“跟出跟入”,认为冯是在监视其母。

原告为劳笑凤(下称:劳)的长女麦银娣、三女麦丽萍及么女麦美华,被告为冯明业和劳笑凤的二女麦银丽(官恩娜的母亲,下称:官母)。劳生前立下遗嘱把遗产全留给冯明业,原告3姊妹要求裁定该遗嘱无效。

官恩娜的外婆劳笑凤(右)与官恩娜母亲麦银丽(左)。图中为官恩娜的妹妹官恩沂。(IG@myyk)
官恩娜的三姨麦丽萍(粉红外套)对冯明业觉可疑。(朱棨新摄)

三名原告曾突击上门探访母亲

三女麦丽萍供称,她与另两名原告于2012年3月曾突击上门探访母亲劳笑凤,因她们之前曾透过冯明业联络劳,冯每次都说:“阿妈唔喺到。”

同意当时劳无向三姊妹投诉

代表冯的律师问,当日她们在屋外的花园见到劳时,劳是否戴著一只很大的钻石戒指、钻石手表,三女称她仅留意到劳有戴钻石手表。律师续指,当时已80多岁的劳穿戴钻石手表,在花园站在植物前方,状态轻松自在,有安全感。三女回复指,劳居住在该处,常理应有安全感,且她当时称见到三姊妹感十分开心。律师续问,劳当时未有委屈地向三姊妹投诉,三女同意。

三女认对冯明业有可疑

律师又指,三女上门发现劳在家中后,便认为冯明业是在欺骗她们,质疑:“一个男士收埋你妈妈,你唔担心?”问三女何不提出解雇冯。三女说因当时官母的儿子官仲铭和劳同住,不认为需要担心劳的人生安全,只是认为冯明业有可疑。三女指冯是官母聘请,又称:“你调番转叫我炒佢,我咩身份?”

认为冯作为秘书监视劳过分咗

三女另指,她不认同冯明业的“契仔”身份,认冯明业作为秘书“跟出跟入”监视劳属“过分咗”。律师最后指冯从未阻止劳与女儿联络,三女不同意。

案件编号:HCAP 37/20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