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港大生动议支持七一刺警疑凶 判刑上诉得直 改囚15个月
4名港大生涉于3年前在学生会评议会上,动议及支持七一刺警案疑凶梁健辉的议案,并在会议中形容梁为“烈士”,向他表达最高敬意。4人承认煽惑他人有意图而伤人罪,被判囚2年。他们就判刑提出上诉,案件今(13日)在上诉庭处理。上诉庭法官潘兆初认为原审法官采纳监禁35个月为量刑起点,属明显过重,裁定4人上诉得直,改判他们监禁15个月。四名上诉人得知结果后,表现兴奋,有旁听的亲友则在哭泣。
四名上诉人:张敬生、郭永皓、杜林丞亨及容颂禧,他们承认属交替控罪的煽惑他人有意图而伤人罪,指4人于2021年7月7日在香港非法煽惑他人,意图使警务人员身体受严重伤害,而非法及恶意伤害警务人员。他们原本亦被控一项宣扬恐怖主义罪,四名被告均否认此罪,该罪遭法官撤销。
四名上诉人案发时分别为评议会主席、学生会会长、李国贤堂学生会代表和文学院学生会代表。
原审官指张公器私用并不公允
代表张敬生的资深大律师彭耀鸿指,原审法官谢沈智慧错误理据案中的证据,如错误认为张敬生可阻止相关讨论,和未经投票下撤销议案,对于原审法官指张公器私用,彭认为并不公允。
郭知引起公愤后已即撤回议案
代表郭永皓的大律师陈国雄则指, 涉案动议通过后,引起公众不满。郭亦明白需处理,深夜时份紧急召开记者会,表示会撤回议案。法官潘兆初指,原审法官已就撤回议案等扣减4个月刑期,等同给予11个百分比的刑期扣减,幅度不少,陈认为扣减应多于4个月,又指郭非直接作出煽惑,而是以歌颂刺警案疑凶的方式。
▼2021年7月9日 港大学生会干事会道歉并辞职▼
余下两上诉人称非为个人得益
代表杜林丞亨及容颂禧的代表大律师关文渭指,若刺警案疑凶未有自杀,被控有意图伤人罪,其量刑起点应为监禁6年半。但林及容的量刑起点设在35个月实属过重,且林及容亦非为个人得益。
高级检控官李庭伟则指,四名上诉人利用港大的平台犯案,又指政府和港大发声明讉责后,动议才被撤回。
潘官同意原审量刑起点过重
上诉庭法官潘兆初指,原审法官采纳监禁35个月为量刑起点,属明显过重,认为量刑起点应为24个月。就原审法官因应被告认罪,和在案中撤回议案作出的刑期扣减,潘官认为没理由作出干预,计算相关扣减后,改判四名上诉人监禁15个月。潘官称会在三个月内颁判辞解释理据。
案件编号:CACC201/20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