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一刺警案|4港大生涉宣扬恐怖主义 容颂禧本获保释遭控方覆核
香港大学学生会评议会上月7日通过“悼念”七一刺警案疑凶梁健辉动议,并称“感激他为香港作出的牺牲”,引发轩然大波。警方国安处昨(18日)拘捕4名港大学生会成员,包括前学生会会长郭永皓、港大评议会主席张敬生及文学院学生会前代表容颂禧,以及李国贤堂前学生会代表杜林丞亨,控以一项宣扬恐怖主义罪,及一项属交替的煽惑他人有意图而伤人罪。案件今(19日)在西九龙法院提讯,署理总裁判官罗德泉应控方要求将案件押后至10月15日再讯,以待警方进一步检视证物。各被告亦有保释申请,罗官最终只有容颂禧准保释外出,惟控方即要求覆核,容暂须继续还柙。
一被告原获准保释
四名被告:张敬生(19岁)、郭永皓(20岁)、杜林丞亨(18岁)及容颂禧(19岁),同被控违反《港区国安全》第27条,指4人于2021年7月7日,在香港宣扬恐怖主义。
罗官听罢律师就保释申请的陈词后,拒绝首3名被告保释,仅批准第4被告容颂禧的申请。惟控方随即引用《刑事诉讼程序条例》提出覆核申请,要求继续扣押容,并在48小时内将其带上高等法院。罗官最终按法例规定,将所有被告继续还押。
他们另被控一项属交替控罪,即煽惑他人有意图而伤人罪,违反普通法及香港法例第212章《侵害人身罪条例》第17(a)条,即于同月同日,在香港非法煽惑他人意图使香港警务处的警务人员身体受严重伤害,而非法及恶意伤害该警务人员。
官要求警方下周交代进度
署理副刑事检控专员周天行要案件暂毋须答辩,将案件押后8星期,以待警方检视早前搜获的9部手提电话和电脑,以及一些录影片段。代表第4被告的黄宇逸大律师表示反对,指警方应在完成调查后再作出检控,并认为8星期的押后太长,对于难以获得保释的被告而言不公平。周回应则指警方昨日才拘捕被告,需时检视证据。罗官最后决定在下次再讯之前,先于9月14日提堂以了解警方调查进度。
控方今由署理助理刑事检控专员张卓勤、署理副刑事检控专员周天行代表,各被告则分别由法律系首席讲师陈文瀚、港大法律系教职员詹铤锵、魏俊及黄宇逸大律师代表。
案件编号:WKCC 3292/ 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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