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Q风波.判词解读】姚松炎誓言加料 官:正常人不会一错再错

撰文: 陈雯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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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名议员梁国雄、刘小丽、罗冠聪及姚松炎因宣誓被“DQ”案中,姚松炎被指在誓言中“加料”25字,姚在庭上解释,因紧张读错。但法官不接纳,并指正常人读错一次,第二次会改,不会一错再错,故认为他是故意,其宣誓并不乎合规定。

姚松炎2016年10月宣誓时,在誓词“加料”,加入“定当守护香港制度公义,争取真普选,为香港的可持续发展服务”的字句。(资料图片)

姚松炎被禠夺立法会议员资格,死因是“加料”,他在2016年10月12日立法会宣誓时,在誓词中间加了25个字,之后立法会秘书长以姚“加料”,无权为他监誓,要求他重按法例要求重新宣誓,他又誓言完结处加入相同字数的字句,对于“加料”行为。

姚称因紧张犯错

姚松炎在庭上陈词时指,姚根本不是分离主义者、港独或本土自决派,他当日原本计划以庄重及真诚地宣读立法会誓词后,才读了该25个“加料”字数,但是他因为少许紧张,宣誓时望着手机时而读出“加料字句”,当他被告知犯错,再重新宣誓时,便按原定计划读出额外字句。

另外姚松炎反驳,原告必须提出姚有意图及蓄意蔑视《基本法》第104条及《宣誓及声明条例》法律规定,才可以裁定姚是拒绝及忽略作出誓言,而且立法会誓言有“拥护《基本法》、效忠香港特别行政区、为香港特别行政区服务”,就算誓言有效,若宣誓者作出违反该三项承诺,亦属违反誓言,但姚过去行为无作出任何违反拒绝及忽略誓言的行为举止。

官:正常人不会一错再错

不过高院法官区庆祥完全不接纳姚方的解释,正常人若发现宣誓出错,当重新再作誓词时,应不会再“加料”,但姚却选择将额外字句在誓言后继续读下去,明显他有意“加料”,在法律客观评定下,任何更改誓言内容、方式已属违,已违反了“严格形式及实际内容”规定。

就蔑视誓言的法律规定,区官强调,在客观评定中,毋须证明宣誓者有明确意图违反,或不遵从相关誓言的明确法律要求,只需证明宣誓者在作出立法会誓言,其意图采用特定方法、行为和态度,不合乎相关法例要求,便足够。至于姚松炎的无辜解释,对他的帮助不大,所以裁定姚拒绝及忽略作出立法会誓言,并应由2016年10月12日始自动丧失就任及立法会议员资格。

案件编号:HCAL226/20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