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Q风波.判词解读】罗冠聪读“国”字提高音调 对主权国存疑

撰文: 伍凯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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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名议员梁国雄、刘小丽、罗冠聪及姚松炎因宣誓被“DQ”案,罗冠聪每在誓词出现“中华人民共和国”时,他都会把“国”字的音调提高,法官认为,此举反映他对中国作为香港的合法主权国存有质疑和不尊重态度,亦违反了《基本法》的原意。

宣誓风波促成的立法会补选,将在3月举行。(资料图片)

法官区庆祥称“中华人民共和国”原本是个有完整意思的单字,罗冠聪宣誓时故意强调其中的“国”字,提高声调读出来,反映罗对中国作为香港的合法主权国抱有质疑和不尊重,与宣誓效忠特区政府和拥护《基本法》的原意相违背。

开场白被视为誓言一部份

罗冠聪在宣誓前加入“今日呢个神圣嘅仪式,已经沦为政权嘅工具…我系绝对唔会效忠残杀人民嘅政权”这段开场白,法官认为应将开场白视为宣誓的一部份,显示罗相信宣誓是被制度和极权政府逼出来的,而罗提到“我今日要完成必要嘅程序,唔代表我会屈服系极权下”,则反映他只当宣誓是“不自愿、机械式的程序”,并非真诚和庄严宣誓。

官:罗的自我解读与本案无关

判词指,候任议员若宣扬和支持港独,明显不能视为真诚庄严宣誓,但即使罗没有提倡港独,法庭仍有权客观地审视他的宣誓是否真诚庄严。罗冠聪曾辩解自己强调“国”字,因是想表达对中国的爱,和批评中共的管治,但法官直言“解释令人费解,完全不符合字面意思”,罗自己怎样解读他的宣誓,皆与本案无关,法庭只会考虑他宣誓时的语言和行为表达出甚么客观的含意。

案件编号:HCAL 223/20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