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掩护式投标违竞争法 审裁处颁令两被告罚款24.2万和16万

撰文: 刘安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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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新科技署于2020年推出遥距营商计划,资助本地企业采购资讯科技方案协助营运,惟有人涉嫌在申请时合谋互相竞投,违反《竞争条例》。竞争事务委员会早前入禀竞争事务审裁处,起诉5间公司及3名人士,指称他们在189份申请中作“掩护式投标”,从而取得政府共约1300万港元资助。审裁处上月初颁令其中6名答辩人须罚款3.2万至119万港元。审裁处今再颁下判辞,余下两名答辩人分别罚款24.2万和16万港元。

8名答辩人:Multisoft Limited及其母公司数科集团控股有限公司(Multisoft)、大码头企业有限公司及贵族护老院有限公司(BP/Noble)、KWEK Studio Limited、欧阳洁仪、樊承志及邓威俊。

除了欧阳洁仪、樊承志,其余6方早前与竞委会达成和解,承认于 2020 年 5 月 至 2021 年 9 月期间,向申请 D-Biz 的企业提交资讯科技方案的报价时合谋定价、编配顾客、围标及/或分享影响竞争的敏感资料,违反了《竞争条例》下的“第一行为守则”或牵涉入违反该守则,并愿意承担法律责任。

审裁处上月颁今其中多名答辩人罚款 另其中一人取消出任董事的中资格 为期2年

审裁处于上月初颁令Multisoft Limited须罚款119万港元、BP/Noble须罚款9万港元,及邓须罚款3.2万港元,另颁令取消邓在任何公司出任董事的资格,为期2年。

至于余下两名答辩人,经营逸盈行及以个人身份行事的欧阳洁仪,以及逸盈和 BP/Noble 的代表樊承志,当时因没有就指控作出回应,遭竞委会遂向审裁处申请,根据《竞争事务审裁处规则》第 76 条,批出竞委会在入禀时针对二人所寻求的命令。

案件编号:CTEA1/20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