屠龙小队案|被指曾拒拍伤势照片 李家田称记录属警员的自问自答

撰文: 赖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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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屠龙小队”及另一激进派组织涉串谋杀警案,今(12日)在高院续审。被告李家田供继续接受控方盘问,控方质疑李称他出席少于一半的“屠龙”活动,参与时又不作堵路及掷汽油弹等行为,但自称队长的黄振强却容忍他,并继续对李的金钱要求有求必应?李说是的。控方又指,李曾向法庭投诉遭警员殴打,惟根据警员记录,李曾拒绝拍下伤势照。李称因警员记下他拒拍伤势照的对话,属警员的自问自答。李又称,他曾担心说出遭警员殴打的事会遭到报复,为想让所有人知警察做事的方法,才决定在庭上说出来。审讯下周一续。

被告李家田称2019年参与社会运动时是想拍纪录片。(资料图片)

出生后曾领洗但无接受坚振圣事

被告李家田早前供称,他出生后数月便由母亲带到天主教堂领洗,并呈上领洗证书。控方遂问李之后有否进行过领圣体或坚振圣事,以确认其天主教徒的身份。李称不知道有坚振圣事的程序,但见过妈妈领圣体,当时妈妈称他长大后亦可以领圣体,惟李后来没有想到这件事。控方续问李,除了此次在法庭宣誓作供外,曾否在其他地方以天主教徒身份宣誓。李表示没有,但曾在填写表格宗教一栏填写天主教。控方指李曾就读基督教学校,并问:“人地照畀你读书?”李回复:“我唔明有咩问题。”

李被捕后母亲已离开香港

李又指,他自被捕时遭警员殴打后,一直感到害怕,担心他和母亲日后不知还会遭受何种待遇。李确认他被捕后翌日回家,当时未有见到母亲,又不敢问警方其母身在何处。控方指出,李母在他被捕后便离开了香港,直到离世也不曾回港,李回意。

纪事册记录是警员的自问自答

控方指李在第二次上庭时,曾向法庭投诉遭警方拳打脚踢,要求惩教人员带他去验伤,及到警察投诉课投诉。根据警员纪事册,警员事后有问李是否需要拍下伤势及求医,但李拒绝。李指警员当时对他说:“洗唔洗影相?唔洗架啦,你番到惩教署先啦!”李指拒绝验伤的对话纪录,实为警员的自问自答。

想让所有人知道警察系点做嘢

李续称,他害怕警方会控告他更多罪名,又害怕庭上透露被打经过,获释后会遭报复。法官张慧玲问:“但你宜家都讲咗出嚟?”李说:“我直到宜家都系惊,我惊但仲系要讲。因为我要畀所有人知道警察系点做嘢,同埋我相信法庭可以畀个公义我。”

被告李家田自辩时称他参与示威时,从未作过堵路行为。(资料图片/示意图)
被告李家田又称,他参与示威时,亦没有掟过汽油弹。(资料图片/示意图)

控方质疑无堵路及掟汽油弹的说法

控方又指出,根据李的说法,他只出席过少于一半的“屠龙”示威行动,也没有参与堵路及掟汽油弹等行为,并问到:“你宜家系咪话畀我地听,黄振强可以容许你做呢啲嘢,不过仍对你攞钱呢样嘢有求必应?”李说是的。

TG用户名源自反战动画《高逹》

控方最后问到李在Telegram的用户名称的典故,他的其中一名为“John lemon”,另一侮名为“I am reinforce Jr.”。李指“I am reinforce Jr.”是出至动画《高达》,“reinforce Jr.”是用于打仗的战舰。控方追问:“打咩㗎?”李指是打外敌:“佢系帮助国家既。”李称因他很喜欢《高达》,“reinforce Jr.”是动画男主角驾驶。李又指,《高达》是一部反战动画,他十分喜欢此概念。

被告李家田称,他因喜欢The Beatles的成员 John Lennon(图),故把telegram的另一户名改为John lemon。(互联网图片)
被告李家田称,他喜欢The Beatles的成员 John Lennon(图),故把telegram的另一户名改为John lemon。(互联网图片) (The Left-Berlin)

喜欢John Lennon改另名为John lemon

至于户名“John lemon”,李则称是出自著名英国乐队The Beatles的成员John Lennon,他十分喜欢该乐队宣扬和平的概念。但他不曾告诉“屠龙”其他队员,他改这些名字的背后原因。

(由右至左,惩教员除外)被告赖振邦(无眼镜)、张铭裕、许湛荣、严文谦、张俊富(无眼镜,细头)、李家田。
(由左至右, 不计惩教员)女被告刘佩凝、张俊富(无眼镜,打呔)、李家田、许湛荣及严文谦。

被告依次为张俊富(23岁)、张铭裕(21岁)、严文谦(22岁)、李家田(25岁)、赖振邦(30岁)、许湛荣(25岁)及刘佩凝(24岁),首6名男被告被控串谋谋杀罪、串谋犯对订明标的之爆炸等罪,李家田被控一项意图危害生命而管有枪械及弹药;女被告刘佩凝被控一项串谋提供或筹集财产以作出恐怖主义行为罪。

案件编号:HCCC164/2022, HCCC255/20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