屠龙小队案|被告李家田户口曾只得0.56元 认为贪小便宜留在小队

撰文: 赖琦
出版:更新:

“屠龙小队”及另一激进派涉组织串谋杀警案,今(8日)在高院续审。被告李家田出庭自辩,他称案发时因忙于拍摄社会事件的纪录片,无暇工作赚钱,存款结余一度只有0.56港元。李后来在荃湾示威中认识认罪证人黄振强等,并成为了“屠龙小队”的一员。李称黄十分乐意资助“屠龙”成员,曾出资请李到澳门旅行,不时请他食饭等。李同意因不想失去“资助”,会对黄“言听计从”,尽量满足黄的要求。

被告李家田称2019年参与社会运动时是想拍纪录片。(资料图片)

李在古洞路麒麟村长大

李家田庭上确认,他于1996年4月出生,自幼居住在古洞路麒麟村,直到于2020年在同一地方被捕。另李与父母关系良好,惟两人先后于2017年和2022年离世。李透露他母亲是菲律宾人,是一名虔诚的天主教徒。李在刚出生不久便接受洗礼,亦不时陪母亲到教堂。

未交最后一期学费未能毕业

李续指,他自粉岭心诚中学毕业后,在浸会大学修读电影高级文凭,主修电影与灯光。李于2019年已修毕课程,并有参与拍摄毕业照,惟因未有缴交最后一期学费而未能正式毕业。

有意拍反修例运动记录片参与示威

李忆述,2019年反修例运动发生之初,当时有意拍摄记录片,会带同摄影机到现场拍片。他自2019年6月9日有示威者在立法会“煲底”被捕后,变得“非常关心”社会运动,会带同沉重的摄影机和电池长时间留守现场,以捕捉示威画面。李认曾出席和平或非和平的示威活动,但不曾使用武力或参与暴动。

2019年6月9日,大批巿民在维园集合并游行反对《逃犯条例》修订草案。(张浩维摄)
2019年6月9日,游行人士沿轩尼诗道前往政总。(李泽彤摄)
2019年6月9日,游行队伍到达金钟太古广场。(罗君豪摄)
2019年6月9日,巿民游行后,有示威者继续在夏悫道聚集。(张浩维摄)

加入荃湾示威群组时认识黄振强

及至同年8月5日,有消息指荃湾有黑社会袭击示威者,李故到场欲了解事件,继而在现场结识了被告张俊富、张铭裕、严文谦,及认罪证人黄振强。李随后在黄等人邀请下加入“荃湾示威群组”,该群组内有很多成员,后来慢慢演变成“屠龙小队”的群组。李另指,他后来与黄最为熟悉,与其他成员则仅为普通朋友。

为拍纪录片无时间工作变穷

李又称他留在“屠龙”群组的原因,主要因黄振强经常请成员食饭,又会出资资助成员。当时李正全面参与拍摄社会事件的纪录片,他形容:“当时一日24小时都有事发生。”故他因没有时间工,变得“好穷”。在这样的情况下,基于黄愿意资助他,李个人亦有些“贪小便宜”便决定留下。辩方之后引述李的财务文件,显示李当时的存款一度只有0.56港元。

李家田称,社运期间1日24小时都有事发生,令他无时间工作。(资料图片/李不在图中)

小队的故事激发创作灵感

除了经济原因外,在“屠龙”历经荃湾二坡坊事件声名大噪后,李因对“屠龙”背后的故事十分感兴趣,认为示威者的故事可以激发更多的创作灵感,故决定留下。李又指,他有想过为“屠龙”成员进行访问,更为此撰写相关大纲、草拟访问问题等,包括“屠龙”组队源起和经过、对于队伍成为“真勇武”代名词的看法等。李确认,他未有将上述访问计划付诸实行。

在黄资助下游澳门感开心

李续指,他从未和黄等成员到台湾旅行,但承认因“贪小便宜”和黄到澳门,期间洗费均由黄支付,黄更曾给他2000元赌钱。辩方问及李当时的感受,李称:“我觉得好开心,因为有人肯畀钱我令我有一个娱乐。”李同意他为不想失去黄的“资助”和“福利”会对黄“言听计从”,尽量满足黄的要求,如为“屠龙”剪辑影片,有时李亦会以借口推搪参与一些示威活动。

(由左至右, 不计惩教员)女被告刘佩凝、张俊富(无眼镜,打呔)、李家田、许湛荣及严文谦。
(由右至左,惩教员除外)被告赖振邦(无眼镜)、张铭裕、许湛荣、严文谦、张俊富(无眼镜,细头)、李家田。

6男1女被告:张俊富(23岁)、张铭裕(21岁)、严文谦(22岁)、李家田(25岁)、赖振邦(30岁)、许湛荣(25岁)及刘佩凝(24岁),首6名男被告被控串谋谋杀罪、串谋犯对订明标的之爆炸等罪,李家田被控一项意图危害生命而管有枪械及弹药;女被告刘佩凝被控一项串谋提供或筹集财产以作出恐怖主义行为罪。

案件编号:HCCC164/2022, HCCC255/20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