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院医生被投诉误判致病人不举 事主:无人会做阴茎变短手术
男子“K”9年前因下体撞到硬物受伤到急症室求医,后疑因“断错症”被安排手术,最终导致不举,遂向医委会投诉当时主诊医生、现任威尔斯亲王医院外科副顾问医生谭皓汶专业失德。
医委会今日(2日)继续纪律研讯,控、辩双方完成盘问,包括K余下有关术后到精神科求诊的内容、谭皓汶答辩以及双方专家证人作供。而K在接受盘问后,曾一度情绪激动指,“(谭皓汶)从来无讲到(术后阴茎)会(缩)短,我都相信无人会同意做呢啲(手术)!”
K引述被告称如不签手术同意书“就永久勃唔起”
研讯开初,先由辩方继续盘问K有关当时谭皓汶同日三度与他见面,并要求他签署手术同意书的细节。K交代指,当时谭携同同意书前来时,重复指情况“严重”、“紧急”,“(谭)未睇就话严重,见佢𠮶刻已经被佢吓嚫!”他称在受惊下未有细阅同意书。
K强调最后一次见谭皓汶时,有向谭查询手术详情,包括是甚么手术、手术风险、步骤等,但都不获回应,K引述谭曾说“如果唔签就永久勃唔起”。而在K签署同意书后,谭便领走同意书离开,着他在病床等待,直至麻醉医生出现,K才再追问手术详情。
此时辩方质疑,距离谭离开与该名麻醉医生明明相隔超过一小时,为何不到护士站查询、求助,K则指“(当时)未消化晒啲嘢,惊个位系,唔知点同父母交代,无谂过会有事,完全担心点同呀爸呀妈讲。”他又说,麻醉医生讲解期间,他有追问手术详情,但麻醉医生仅交代指要等主诊医生解释。
称被告承认手术时为其割包皮
就着术后发现下体出现红肿、变短甚至小便出现问题,K指当时有因此追问谭,获她回复“无问题”、“手术顺利”;而再三追问下,谭才表示施手术期间为其割包皮、“缝咗十几针”。
而事后K亦因此情绪受困要到精神科求诊,辩方则质疑其为何不曾交代有与护士、麻醉医生求助,K则指因为谭的手术大受影响,当时精神科医生仅围绕谭的提问,“问啲咩就答啲咩”不欲主动提起。
K又一再重申受伤时并未勃起,在办公室走廊亦不可能勃起;他一度激动指,“佢由头到尾都无解释过,肉眼睇无任何问题,佢不断讲好严重,从来无讲到会短,我都相信无人会同意做呢啲!”
▼6月19日 首日研讯▼
控方专家证人:非紧急情况可作一星期观察 再决定是否做手术
而上午完成K的盘问后,下午先由控方专家证人、屯门医院泌尿科医生文志卫作供,辩方确认文志卫所签发、提交的医学报告后再无追问。
医委会成员黄至生问及,曾有5名医护不约而同写上K在勃起情况下受伤,问如果是文志卫作为主诊的资深医生,会否信纳5名医护写法,因医院部门应作为一个团队看待。文志卫就指,虽不了解谭有否向病人了解情况,但大部分时间,一个资深医生的确不会重复再笔录病情,故需要依赖前一手医护所写的笔记判别病情。
文志卫又交代,有关下体受伤,甚至是否涉及阴茎骨折、早期阳萎等情况,如在非紧急情况下,一般可作一星期观察,再决定是否需要安排手术。
至于会否有其他专业检查工具、测试来断症,毋须急于施术,文志卫就指没有“100%”方法确保,但若然病人下体功能依然正常,没有明显受伤,诊症则主要从过去有否突然受伤、受损,以及过去病例参照。
辩方完成盘问后,申请谭皓汶毋须答辩,因就著5项指控当中,“未适当于手术前管理患者的阴茎区域”一项没有足够证据,而案件亦应将早前5项指控作一并考量。
然而在专家证人文志卫的证供中,已证实谭的做法正常,另一位有份接触K撰写笔录的医生,亦无指明谭皓汶有犯错,故向委员会申请毋须答辩。惟中午休庭后,委员会决定拒绝申请。
谭皓汶接受律政司代表盘问期间,则提及一天会见面很多病人,惟被问到会否特别为严重病人笔录病情,谭皓汶就指会尝试记下重点,但不会“白纸黑字”(black and white)记下。她称曾与上司谈及K的情况,但上司已没有印象,故不能作供;而对K的情况,则有印象他曾提及痛楚,但没有明确指出是“间中”痛。
至于就着K指控,曾受其威吓“做咩咁迟先嚟睇”,谭皓汶则指对每个病人都会这样提问,而K作为新症,要确认为何他非即时求诊,因为7日内情况会有变;而7日以上,则有可能未能修复性功能。谭皓汶又承认,即使不如K于证供一样说法,但意思差不多。
被告称记得有说过术后下体会流血、不能勃起
控方又问道,当初谭皓汶是否有与K交代手术内容,包括下体会流血、发炎、不能勃起、阴茎麻痹甚至修补后变短。即使谭多翻指记不清楚当时“exact wording”(确切字眼)谭则同意自己有说过。
而医委会再问及谭指,为何回应盘问时表示“没有做好工作?”(Not done a good job!?)谭回应指,当下没有意识到9年后会成为一宗投诉,自己应要重复笔录一些重要资讯
至于有否单独确认过K的病情,她就说考虑到当时K是年轻男子,而从过去类似病人情况,往往都会羞于承认病情,故只可从“持续痛楚”一点推测。
而辩方专家证人、屯门医院泌尿外科顾问医生朱秀群接受控方盘问时表示,认同文志卫看法,而在临床期间若病人下体没有明显问题下,则会视情况决定是否安排手术。
双方完成盘问后,医委会安排于9月28日裁决,而双方需于9月19日,提交书面结案陈词予医委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