屠龙小队案|枪手称对计划无反感但不想参与 行动前仍找借口拖延

撰文: 赖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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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屠龙小队”及另一激进派组织串谋杀警案,今(17日)在高院续审。“枪手”苏纬轩供称,他对涉案计划并非十分反感,但非常不愿意亲身参予,故常找不同借口避过参与行动,这属其“惯常伎俩”。他又指在行动当日凌晨,仍以弹药不足、难以运送枪械等借口,务求拖延计划。惟他指同谋者Stephen生性多疑,他有担心若再拒绝或会遭杀害,并称:“就算我唔畀警察拉,都一定会畀佢搞。”苏作供完毕,审讯明续。

苏早前供称,他自2014年因War Game认识男子Stephen,在他耳濡目染下接触政治,得知他有意用武力抗争得到更大的自决权,后来更在对方邀请下担任其助手。

“枪手”苏纬轩称对计划无反感,但不想亲身参与。(资料图片)

Stephen指示苏向吴智鸿等推销枪械

苏指Stephen于2019年6月称,认识了两名勇武激进分子,指示苏与该两人见面“sell枪”。他后来知道其中一名男子是同谋者吴智鸿,他当时提出要先购入3支手枪,其后买枪事宜交回Stephen负责,苏未有过问。

有示威者被警枪伤后构思实弹计划

及至10月1日,有防暴警于示威现场开实弹击中示威者。吴称在警方武力升级的情况下,示威者用实弹对抗警方亦无可厚非,开始构思用实弹的计划。

指吴选择试枪志点属搏拉

及至11月初,Stephen指吴等人会进行试枪活动,但他们对枪械认识不多,故著苏到场指导他们。惟苏认为吴等人选择试枪地点并不安全,参与属“搏拉”。虽然他当下答应Stephen会参与,他到试枪前一日临时找借口不出席。苏形容,这是他的“惯常伎俩”。

警方在2019年12月8日的行动中起出大量军火。(详看下图)

Stephen称为苏安排了角色

苏续指,Stephen于11月中首次向他提及涉案计划,初时未提及苏需要在计划中负责任何事务,后来却称为苏安排了一个角色。苏当时表面上表示会参与,因为他认为Stephen疑心很重,若苏在这个关头退出:“就算我唔畀警察拉,都一定会畀佢(Stephen)搞。”苏又称担心会被杀害。

吴一周前告知苏行动细节

在行动前约一星期,吴智鸿透过Telegram联系苏,并确认行动细节,又称会于12月8日民阵游行队伍途经轩尼诗道时,沿途放置一大一细内含铁钉的炸弹,同时在路线侧翼高处的大厦内部署一名枪手。当警方防线由西向东推进经过大炸弹时,同谋者会先按兵不动,直到警方到达细炸弹位置时引爆细炸弹,预料警方会向大炸弹方向撤退,他们便会引爆大炸弹。期间,作为枪手的苏,会向撤退的警察开枪,逼他们进入大炸弹范围,其他人事后会在受伤的警员身上执枪,以待日后示威中使用。

证人彭军壕提及12月8日原定的大行动。

许划前有以不同借口拖延

苏庭上指,由他得知涉案计划开始,他虽然表面上附和Stephen,实际上并不想亲身参与,并一直在找借口不在行动出现。于“12.8计划”当日凌晨,苏以弹药不足、枪械因警方路障难以运送至港岛、步枪体积大易被截查等借口,意图拖延计划。吴当时没有就苏的问题作出任何指示,仅著他“早啲训”,故苏当时有信心可以避免参与涉案行动。

500米内击中一个人无难度

苏在辩方盘问下,承认事前不曾到过涉案大厦天台视察。虽然他不清楚该大厦有多少层楼高,但根据他以往的经验,相信在500米内击中一个人“无难度”。辩方问苏有否使用过真枪,苏称曾在外国靶场使用真枪射击,但不曾试过向人射击。

对计划非十分反感但不想参与

辩方关注涉案炸弹引爆是否会波及游行人士,苏则指Stephen为人处事较小心,相信他有考虑过会否误伤无辜。苏又指,Stephen认为误伤平民在舆论上成为滥杀无辜的恐怖分子,与其政治理念不符。苏称他对于涉案计划并非十分反感,但非常不愿意亲身参加。

被告依次为张俊富(23岁)、张铭裕(21岁)、严文谦(22岁)、李家田(25岁)、赖振邦(30岁)、许湛荣(25岁)及刘佩凝(24岁),首6名男被告被控串谋谋杀罪、串谋犯对订明标的之爆炸等罪,李家田被控一项意图危害生命而管有枪械及弹药;女被告刘佩凝被控一项串谋提供或筹集财产以作出恐怖主义行为罪。

案件编号:HCCC164/2022, HCCC255/20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