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业男认与未成年恋人性交候判 求情:她只差一星期便满16岁
撰文: 梁芷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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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业男子在俗称IG的社交平台Instagram认识一名女学生,二人火速成恋人,无业男更急不及待,在女生只差一星期便满16岁时与她发生性行为,惟两人性交后不足一个月又告分手。女生事后向社工提及揭发事件。无业男今(5日)在西九龙法院承认一项与年龄在16岁以下的女童非法性交罪,裁判官把案件押后至7月19日判刑,以索取被告的劳教中心及感化报告。
被告林嘉伟(21岁)承认于2016年10月24日在青衣住所与15岁女童X非法性交。
求情:事主案发时只差一星期便满16岁
被告过往有6次案底,但无类同案底,他犯本案时亦违反去年被判的感化令。辩方求情指,被告做过展览场务,日薪600元,案发时被告与事主为恋人,而事主只差一星期便满16岁,望可轻判。
性交后不足一月便告分手
案情指,被告与受害女童X去年9月在社交程式Instagram 结识,短短24日已火速发展成为恋人,一个月后,被告叫X到其住所并与X发生性行为,当时X未满15岁,及至11月14日两人分手,X将事件告知学校社工而揭发事件。
案件编号:WKCC3298/20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