屠龙小队案|形容队长吴智鸿是好恶既人 证人称预了被捕并会认罪

撰文: 赖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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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屠龙小队”及另一激进派组织涉串谋杀警案,另一组织成员彭军壕今(5日)续在高院接受辩方律师盘问,他同意其所属小队的队长吴智鸿是个“好恶既人”,并认:“怕咗佢。”彭又称当时已预了被捕,并准备被捕后会认罪,对于当“金手指”是否能获进一步减刑,对其意义的比重不大。辩方指彭与警录取口供后,曾去信律政司,希望他们会“按照协议”,少告他包括串谋谋杀等两项重罪,质疑彭为想免被控能被判终身的重罪而指控更多人,彭不同意,又否认曾就此事与当警长的父亲沟通。

彭军壕被盘问时形容其队长吴智鸿是个很恶的人,并称:“怕咗佢。”(资料图片)

一开始就准备被捕就认罪

代表李家田的大律师林芷莹盘问时提到,证人彭军壕在录取无损权益口供时,曾称因担心吴会“揾人杀我同搞我屋企人”,在没有选择下只能参与计划。彭同意曾在口供这样说,又称在他眼中,吴是一个“好恶既人”,直认:“怕咗佢。”辩方之后问彭,有否和曾任警察的彭父商量事件,又指彭:“被逼做咗咁多嘢点算?”彭说因为不想父担心,故没有告诉父亲。彭又说:“有预会畀人拉。”并称一开始便打算被捕就会认罪。

当时不知出庭作证可获一半减刑

彭续指,他还押荔枝角收押所时,从囚友口中得知可以成为证人指证他人,便向保安组申请见警方,并于2020年2月4日至2022年4月13日期间,与警方会面15次。首次会面中,彭向警方表达想任控方证人,但未讲及案发经过,彭称当时不清楚认罪和出庭作证可获一半减刑。

已准备认罪 当金手指的减刑意义减

及至2020年4月7日,警方向彭透露他有机会获一半的刑期扣减后,为其录取无损权益口供。辩方问彭是否为想获减刑,彭说没有太在意,因他已选择认罪,又说:“对比做金手指去认罪攞扣减,扣减嚟讲唔可以话佢无意义,但比重无咁大。”。

彭其后于4月8日签署无损权益口供,直到2021年6月30日,他仍未知道律政司是否接受他成为控方证人。辩方问他是否有担心,彭称:“我唔系太过在意做唔做到。”又称他无决定权。

彭军壕称早已准备认罪,当金手指是否能获更大减刑对其意义不大。(资料图片)

写信称望律政司按协议少告两重罪

辩方之后指出,彭于2020年6月24日将一封亲笔手写信寄给律政司,内容称希望律政司“as agreed(按照协议)”,确认不会起诉他串谋犯对订明标的之爆炸罪,及串谋谋杀两条可判终身的重罪。彭说不记得他当时为何会这样写,又称他只是照抄囚友草拟的信。辩方质疑彭一早和律政司达成协议,才会在信中用“as agreed(按照协议)”字眼,彭表示正因不清楚,才会寄出该信。

否认曾就少告控罪的事与父沟通

彭又说,他初时被控串谋有意图而伤人罪,他录取无损权益口供后,律政司改控他串谋犯对订明标的之爆炸罪,及串谋谋杀等3罪。辩方因而指出,彭录取的口供很重要,因为内容指控很多人,彭同意。辩方最后提问彭,有否与父就如何可被告少一条罪作沟通,彭称没有。

被告依次为张俊富(23岁)、张铭裕(21岁)、严文谦(22岁)、李家田(25岁)、赖振邦(30岁)、许湛荣(25岁)及刘佩凝(24岁),首6名男被告被控串谋谋杀罪、串谋犯对订明标的之爆炸等罪,李家田被控一项意图危害生命而管有枪械及弹药;女被告刘佩凝被控一项串谋提供或筹集财产以作出恐怖主义行为罪。

案件编号:HCCC164/2022, HCCC255/20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