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百欣争产案 三太否认曾发律师信  形容林伯利用财富影响他人

撰文: 朱棨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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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故丽新集团主席林百欣“林伯”争产案,今(3日)在高等法院续审,挑战涉案遗嘱的三太顾瑞英继续作供。她指,林百欣曾承诺就三房的上海发展项目,支付所有成本。原告方则指该项目引发多宗官司,三房公司便在律师信中,提及林百欣曾在台湾因行贿被判囚,指他倾向利用财富或地位不当地影响他人,因此三房公司拖欠银行的款项,应由林百欣负责。顾今在庭上否认曾授权发出此信,但同意此信会令林百欣愤怒。

原告为张定球、周佩华和冯蕴瑶,张原为遗产执行人,他去世后,由周和冯取代成为执行人,答辩方则为三太顾瑞英及女儿林明珠。林百欣于2004年12月订立遗嘱,审讯时透露他约有29亿遗产,根据该遗嘱,次子林建岳获逾19亿,答辩方现挑战该遗嘱的效力。

顾瑞英作供时指,就三房于上海的发展项目,林百欣曾承诺支付所有成本。原告方则指,林百欣于2002年入禀,就该项目追讨10亿元,一间银行亦于同年向三房的公司追讨款项。顾瑞英在该些诉讼的供词中透露,林百欣向上海官员投诉遭三房拖欠款项。顾瑞英今在庭上否认,指林百欣的次子林建岳和养子林建康当时都想做政协,而后者约林百欣见面,望获推荐做上海政协。

原告方指,三房公司曾在律师信中,提及林百欣在台湾因行贿被判囚,三太顾端英(图)庭上否认授权发信。(朱棨新摄)

原告方指 三房公司曾在信中称林百欣在台湾行贿被判囚 顾否认授权发信

原告方亦问及三房的公司于2002年, 向林百欣发出的律师信,内容指林百欣曾在台湾因行贿被判囚,指他倾向利用财富或地位不当地影响他人,而三房公司拖欠银行的款项,应由林百欣负责。顾在庭上否认曾授权发出此信,指不知悉该信件,但同意此信会令林百欣愤怒。

她续讲及,于2003年曾两次和林百欣见面,其中一次在上海吃晚饭,除了家人外,亦有当地官员出席。 由于当时有报章指两人已分开,因此出席的朋友问林百欣“无嘢呀麻?”,意指林和顾的关系,而林百欣回应指并无不妥。此外,他们于同年11月在香港见面,期间有人指林百欣不应如此对顾和林明珠,意指他控告顾的官司,林百欣则回应“无啦”。

案件编号:HCAP4/2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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