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百欣争产案|三房儿子称自小知二房势力大 拒入父公司怕被玩死
已故丽新集团主席林百欣“林伯”争产案,今(26日)在高等法院续审,三房儿子林伟钧作供。林伟钧指,母亲在他年幼时,已经讲及二房在丽新势力大,著他不要加入父亲的公司,否则“会畀人整死你,畀好多蕉皮踩,叫你去孭镬”。林伟钧于1999年不再协助母亲打理上海的发展项目,父亲邀请他加下鳄鱼恤,他拒绝,并向父亲坦言:“屋企人事关系太过复杂,我唔想畀阿二果边(二房)玩死呀。”
原告为张定球、周佩华和冯蕴瑶,张原为遗产执行人,他去世后,由周和冯取代成为执行人,答辩方则为三太顾瑞英及女儿林明珠。林百欣于2004年12月订立遗嘱,审讯时透露他约有29亿遗产,根据该遗嘱,次子林建岳获逾19亿,答辩方现挑战该遗嘱的效力。
为父投资2千万全数亏蚀
林伟钧作供时透露,他于1982至1988年间替父亲的进口成衣公司,在美国工作,后来他开始从事投资,包括在三间投资银行和证券行工作。他于1989年在摩根士丹利工作时,替父亲投资2000万元,购买衍生产品,但全数亏蚀。父亲当时大怒,两人因此有争拗。两、三年后,林伟钧向父亲道歉,父亲表明会继续支持他。林伟钧补充,对比其他兄长亏蚀的金额,2000万属“小巫见大巫”。
父曾邀请加入鳄鱼恤
至1995年时,林伟钧收到父亲来电,著他协助母亲顾瑞英打理上海的“芝大厦”发展项目。林伟钧遂于同年开始参与该项目,包括监督工程进度、联络当地政府等。项目于1999年接近完成,同时他因觉得发展房地产沉闷,遂决定离开,父亲得知后,邀请他加下旗下的公司鳄鱼恤。惟林伟钧拒绝并向父亲说:“屋企人事关系太过复杂,我唔想畀阿二果边(二房)玩死呀。”父亲亦没有勉强他。
知二房在丽新影响力好大
他续指母亲一直著他不要加入父亲的公司,否则:“会畀人整死你,畀好多蕉皮踩,叫你去孭镬,因为阿二果边在丽新影响力好大,好多亲戚,包括我Daddy果啲uncle、仔呀,跟住Madam Yu(二太余宝珠)。”
对父事事听从会死得好惨
他又称,胞姐林明珠会和父亲争拗,他在父亲面前则是“Yes Boy”,事事听从。若他加入父亲的公司,会“死得好惨”。由于处理上海项目的公司不涉二房成员,只有父亲和母亲,林伟钧说:“我Daddy系会保护我。”他当时因此加入该公司。
曾获父赠300万置业
林伟钧亦指,父亲间中会给他餽赠和津贴,有时5万,有时20万等。他又说:“Daddy好清楚我系咁多仔嚟讲,我喺最悭家。”此外,他于2003年至2004年间向父亲称有意在昆明置业,需要300万,父亲表示“Ok”后:“佢就畀左三百万我。”
金额不反映父亲的喜爱程度
原告指,若林百欣喜爱某人,会提供金钱,林伟钧同意,但指金额并不反映父亲的喜爱程度,并举例指曾经和父亲、其女友一同用膳,当时父亲女友的衣著并不光鲜。林伟钧指父亲颇喜欢该女友,但他不认为父亲给予对方很多钱。
案件编号:HCAP4/20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