屠龙小队案|认罪被告黄振强作供 控方需时确认资料押后至周一

撰文: 赖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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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屠龙小队”及另一激进派组织涉嫌串谋杀警案,今(26日)在高院续审。控方传召认罪被告黄振强出庭作供,黄确认他于2019年10月8日被捕,警方其后从黄的手提电话上撷取了一些资料。控方随后申请押后案件至下周一(29日)续,以待黄确定相关Telegram讯息撷取自其手机,获法官批准。

身穿灰色西装外套的被告黄振强,在一名惩教人员陪同下到证人栏宣誓作供。主控周凯灵指,由于案件涉及大量Telegram讯息,需要黄确认该些讯息撷取至其手提电话,以令审讯之后能更流畅进行,并能减少传召至少4名证人,因而申请押后案件至下周一,期间黄可在警方及控辩双方代表的见证下,翻阅及确认相关文件。

6名否认控罪的被告:张俊富、张铭裕、严文谦、李家田、赖振邦、许湛荣及刘佩凝,在高等法院受审。(资料图片)

侦缉警员刘伟雄(音译)昨供称,黄于2023年5月在还押期间通知惩教想见案件主管的调查队伍,表示欲认罪及“交代案件一切”。刘与其同僚后来先后与黄会面10次,期间用纸笔纪录会面内容,将资料输入电脑后销毁该些笔记。辩方指笔记属重要资料应保留,指刘之所以称已销毁,是不想法庭知道警方与黄之间的“讨价还价”,刘不同意。

6名受审被告:张俊富(23岁)、张铭裕(21岁)、严文谦(22岁)、李家田(25岁)、赖振邦(30岁)、许湛荣(25岁)及刘佩凝(女,24岁),首6男被控串谋谋杀罪、串谋犯对订明标的之爆炸,串谋导致相当可能会危害生命或对财产造成严重损害的爆炸的交替性控罡;李家田另被控一项意图危害生命而管有枪械及弹药;刘则只被控一项串谋提供或筹集财产以作出恐怖主义行为罪。

案件编号:HCCC164/2022, HCCC255/20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