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计报告|新围污水厂突排水 管道工人急撤 两度泄硫化氢无警报
审计署今日(24日)发表新一份审计报告,渠务署在2016年批出31亿元合约进行“新围污水处理厂的改善工程和营运”,于2020年测试阶段,在8月曾经3日内两度有水流入管道内,须立即关上排水阀及疏散工人。同月,污水处理厂大楼在4日内两度出现硫化氢泄漏事故,超出有害气体水平,惟没有触动警报提醒工人离开。两宗事故幸无人伤亡,顾问公司向承办商发出两封警告信。
在2016年5 月,渠务署向承办商 A 批出合约旨在推行新围污水处理厂改善工程,以及营运经新围污水处理厂,合约金额为 31.423 亿元,当中 21.495 亿元用以支付设计和建造部分的费用。
级渠设计与竣工记录不同 令承办商需多次设计排水系统
当中,承办商 A 须建设雨水排放系统,惟在2017年5 月发现涉事渠A与竣工记录不符,被修改并埋在一条道路下方。同年发现,渠A在暴雨期间流量有限,在8月尝试使其恢复畅通但无效。由于渠A被覆盖,全段严重损坏和崩塌,且其状况无法修复,必须设计连接污水处理厂工地与下游雨水箱形暗渠的替代接驳渠管,方可完成工程。
顾问X其再发出一份定价为 540 万元的雇主更改,指示承办商 A 设计和建造替代雨水排放管道和沙井,以输送雨水流。
当初选用回填填料不当 遇恶劣天气要加钱延长合约
新围污水处理厂改善工程中涉及相当数量的回填工程,合约指明填土范围须采用一般填料,但容易受恶劣天气影响。在 2019 年 10 月,由于天气恶劣,承办商A获准延长合约期约 90 天。为减低恶劣天气进一步导致工程延迟的风险,顾问 X 在 2019 年 10 月发出定价为 270 万元的雇主更改,指示承办商A在土方工程最终表面以下深度少于2米的填土范围采用混合填料。
多次延迟向顾问X呈报意外 最迟个案延迟逾三个月
改善工程期间,审计报告指,建筑工地在2017年9月至2020年10月期间发生过5宗非致命而须予呈报的意外,承办商A多次延迟向顾问X呈报意外,延迟日数介乎1至112天不等。
工人管道工作突发排水 顾问:完全不能接受
审计署又留意到,在2020年测试及试行运作阶段,曾两次发生突然有水排入接通整个厂房的污水排放系统事故。当年8月中,突然有水流进一条紫外光消毒管道,而当时有工人身处在内,工人即时设法从管道撤离。事后三日后,同类型事件再次发生,有水突然流进另一条紫外光消毒管道,而当时有工人身处在内。水流在排水阀关上后即时停止,故此无人受伤。 顾问 X批评,该等事故一再发生,完全不能接受,且后果可以非常严重,发出警告信。
两度硫化氢泄漏 没触动警报提醒工人
2020 年亦发生有害气体泄漏事故,在8月24日,顾问X的视察团队报称,在大楼内闻到浓烈的臭味,但没有触动警报提醒处于离心机区的工人。在8月27日,顾问X的视察团队再报称在大楼内闻到非常浓烈的臭味,现场同样没有警报。
承办商 A 解释,由于气体侦测警报系统当时仍在测试中故没有发出警报。最终,顾问X就硫化氢泄漏事故,向承办商A发出警告信。
取样工具多次受污染 影响测试结果
承办商 A 委聘的独立认可化验所会收集和测试排放水样本中包括悬浮固体总量、5 天生化需氧量和大肠杆菌的浓度,但在2021年3月至2023年10月期间,曾因取样瓶受污染、不当地使用家用漂白水清洁自动取样机,令部件受污染、现场取样技术员以不当的清洁方法处理收集混合样本的工具,导致以上时段曾发生过数次5生化需氧量浓度异常偏高的情况。
延迟发出表现欠佳通知书
就以上错漏,承办商A会被发表现欠佳通知书,并立即调查有关事宜,并采取相关改善行动防止事件再次发生。但审计署留意到,2021 年 3 月至 2023 年 10 月期间发生的事件,承办商A没有被发表现欠佳通知书。渠务署回应指,就表现欠佳事件,在2024年2 月,承办商A已被发表现欠佳通知书,延迟发出表现欠佳通知书1.6个月至8.7个月不等。
审计署认为,在推行须与现有排水系统配合的工程项目时,渠务署需要采取措施,尽量全面地确定现有排水系统的状况,以期避免在工程展开后改动设计。同时,亦应提升建筑工地安全,以期保障工地上所有操作和人员的安全。渠务署署长同意以上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