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计报告|乡郊办无要求咨委会主席申报利益 非官委仅电话回复

撰文: 陶嘉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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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及生态局辖下设有乡郊保育办公室,乡郊保育咨询委员会为乡郊办提供意见。审计报告指出,过去三届乡郊保育咨询委员会任期中,乡郊办均没有根据利益申报机制,要求作为咨询委员会主席的环境及生态局局长,和三名来自环境局、发展局及渔护署当然委员填交申报表。

非官方委员中,共有20名委员迟交申报表,最长延至142日,而在年度申报时,所有非官方委员均没有填交申报表,只透过电话或即时通讯应用程式,向乡郊办确认没有更新,此举不符合以标准申报表格作利益申报的规定。

审计署文件指出,乡郊保育咨询委员会于2019年7月成立,负责就乡郊办建议进行的乡郊保育和活化工程优先次序,以及资助计划的整体行政、运作和资助政策与相关事务提供意见。咨询委员会设有两层申报机制,截至2023年12月,已有三届任期进行5次第一层申报,当中分3次初始申报和2次年度申报。

未有要求环境局长申报利益

文件显示,乡郊办过去5次均没有要求咨询委员会主席,即环境及生态局局长,和3名咨询委员会当然委员,即环境及生态局常任秘书长(环境)、发展局常任秘书长(工务)和渔农自然护理署署长或他们的代表填写并交回申报表格。

有非官委迟142日才交申报表

而咨询委员会非官方委员,在过去三届分别有4名、11名和5名委员在指明限期后才交回申请表格,延迟介乎1至142日不等。

咨询委员会第二届任期和第三届任期的非官方委员中,分别有1名和3名委员并未妥为填写申报表格,欠缺签署或日期;而第一届任期和第三届任期的非官方委员中,各有1名委员没有交回申报表格,而是透过电话或即时通讯应用程式回复无需申报,理由是他们并没有利益需予申报或更新。

非官委电话回复无更新不符规定

就两次年度申报,乡郊办表示,虽已要求所有咨询委员会非官方委员填写并交回申报表格,但他们均没有交回表格,而是透过电话或即时通讯应用程式向乡郊办确认没有更新。此举并不符合以标准申报表格作利益申报的规定。

乡郊办:官员已按公务员申报

审计署认为,乡郊办需要适时要求咨询委员会主席和委员申报利益;及加强措施,确保咨询委员会主席和所有委员均按照相关规定,在加入咨询委员会时及其后每年透过妥为填写标准申报表格适时申报利益。

乡郊办回复指,环境及生态局局长和3名咨询委员会当然委员作为公务员,均须根据现行各政府规例,定期申报个人利益和私人投资。

环境及生态局局长回复审计署指,会严格执行有关咨询委员会主席和委员在加入咨询委员会时及其后每年申报利益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