黎智英案|陈梓华指黎形容勇武派“冇分寸” 有意建“大台”领袖
壹传媒创办人黎智英涉勾结外国势力案,审讯今(16日)踏入第61天,法律助理陈梓华续作供,忆述黎曾形容勇武派“冇组织、冇分寸”,倘若造成人命伤亡将令运动失去国际支持,因此要求陈说服勇武派“克制”,并且有意建立横跨勇武及和理非的“大台”领袖。陈虽曾尝试联络勇武派,并解释找“大台”是黎的想法,但有自称认识勇武派的人直言这个想法“好衰”,称“系前线嘅系佢哋,拉嘅又系佢哋”,并质疑:“黎智英?我特朗普添啊。”
控方引述黎智英与陈梓华的Whatsapp纪录,黎于2019年11月发讯息指,“马鞍山火人”事件令人感到害怕,是时候让年轻及勇敢的人拥有领导者,并邀陈到黎宅倾谈。陈庭上解释当时黎有意领导或主导勇武派,认为应该透过泛民或和理非手段作为主要的抗争手段,因相信陈可联络勇武派而找他商讨。
黎智英指若“搞出人命” 会令社会运动失去道德高地及国际支持 要求陈梓华说服勇武派“克制”
陈确认于11月13日到黎宅赴会,当晚黎就反修例运动发表意见,其中大力批评“马鞍山火人事件”,同场的李卓人、林卓廷及李永达发言附和。黎续指勇武派“冇组织,冇分寸”,而且越趋暴力,如果“搞出人命”,会令这场运动失去道德高地及国际支持;并提到“黄蓝系政见,黑白系良知”,有些底线必须坚守,故再次要求陈说服勇武派“克制”。
控方另引述黎与陈其他对话,当中包括中大及理大暴动事件。黎曾询问中大校内情况,陈指当时有勇武派希望霸占中大作为据点,并著黎留意“屠龙”、“V小队”等“带领暴力升级”的勇武小队。陈在庭上解释,当时早有传媒报道过这些小队,包括《苹果日报》,故叫黎多加留意。
至于理大事件,陈当时认为此事“好古怪”,不解为何示威者要选址一个无法逃走的地方,并引述Telegram曾有人形容该次暴动是“围点打援”。他向黎发讯息指认为这是“设局大阴谋”;黎回复指此举是“把我最精锐的人一网打尽”。陈理解黎是在说“同路人”,非指勇武分子隶属于他。
陈指其后明白 黎智英要尽量满足国际的要求 认为运动中不能有警察或示威民众死亡
陈又指黎觉得勇武影响力越少,反修例运动便会越“健康”,更能迎合西方期望,后来黎曾向他讲述美国政府内部认为,许多针对港府的指控未必有证据,陈才明白黎不只想争取国际支持,而是要尽量满足对方要求:整场运动中不能有警察或示威民众死亡,亦不能有无止境的暴力。
此外,陈提及黎一直有意建立横跨勇武派及和理非的“大台”,并称想听取陈的意见。黎之后于11月尾再约陈见面,这亦是二人第三次见面。当日他们在黎停泊于金钟法院道的座驾见面,陈上车并交出手机后,黎的司机便下车。
陈梓华曾联络认识勇武派的人 但对方拒同意找“大台”
陈交代联络不上勇武派,虽然他曾与自称认识勇武派的人对话,但对方认为陈找“大台”的想法“好衰”,并说“打就系佢哋打,系前线嘅系佢哋,拉嘅又系佢哋”。陈虽澄清这是黎的想法,但有人回应说:“黎智英?我特朗普添啊。”
黎向陈说没关系,因他已大致掌握勇武派的资料和动向,又指最近与民主派张昆阳会面,对其评价很高。陈庭上指当时理解张本身打算与黎商讨赞助事宜,但张指已藉众筹解决事件,毋需黎的赞助,黎因此认为众筹比起他个人赞助更好,因为众筹更有认受性,并指要结合街头、议会及“国际线”力量才可延续运动热情,并“推爆”政府迫其回应诉求。
4名被告:黎智英(76岁)、苹果日报有限公司、苹果日报印刷有限公司及苹果日报互联网有限公司,被控一项串谋发布煽动刊物罪和两项串谋勾结外国势力罪。
案件编号:HCCC 51/20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