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红龙心选举开支作假罪成 以为一定打得甩无请律师 判囚半年

撰文: 刘安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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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红人“龙心”林克霖于2020年参选立法会时,涉在选举申报书上作出虚假陈述,讹称他因美容疗程、酒店租金,招致逾3.8万元的选举开支,他去年回港参加拳赛被捕。他早前经审讯后被裁定企图欺诈及选举舞弊共4罪成。案件今(2日)在东区法院判刑,被告求情指他自认为“我一定可以打得甩”,故未有聘请律师,导致他“犯法都唔知”,望法庭能轻判;裁判官崔美霞则指被告毫无悔意,对其所犯罪行未有理解和反省,判他入狱6个月。被告闻判后申请保释等侯上诉被拒。

涉及款项3.87万元

被告林克霖(47岁),早前被裁定2项企图欺诈罪及2项在选举申报书内作出舞弊行为罪成,指他于2020年9月29日,在申报书内虚报其因接受美容疗程、酒店租金,分别招致31,200、7,500元的选举开支,并意图诈骗而企图诱使选举事务处向他支付该些申索。

被告林克霖称并无意识有犯法。(资料图片)

无意识犯法故毫无顾忌地回港

被告自行陈情指,他因认为本案十分简单及“有证有据”,选择审讯时自辩,自认为:“我一定可以打得甩”,故未有聘请律师,导致他“犯法都唔知”。被告强调,他案发时根本未有意识到其行为有机会犯法,所以才会毫无顾忌地回港。被告又指,他定罪后遭扣留已吸取了教训,重申案发时无意欺骗选举事务处或潜逃,望法庭能轻判。

去年为参加拳赛而回港

法官判刑时引述背景报告指,被告6岁时跟随家人来港,大学毕业后在资讯科技界工作约10年,2008年辞职后到欧洲地游历,2023年回港参加拳赛。另被告于2012年确诊燥狂抑郁症,过去有三项定罪纪录,涉及毒品、非礼及游荡等罪行。

被告林克霖去年回港为参加拳赛期间被廉署拘捕。(详看下图)

曾作多次虚假陈述有计划犯案

法官续指,林在接受涉案美容疗程后,认为未达效果要求美容公司退款,但他未向选举事务处申报获美容公司退款一事,其行为明显是有计划犯案;另被告在选举延期后,仍向选举事务处申索住宿费用,虽然申请最终并未获批准,但期间被告多次作出虚假陈述。

求情可见被告并无悔意

法官最后指,从被告的求情可见,他没有对其犯罪行为有所理解和反省,对犯案并无悔意。法官决定就4罪各以6个月作为量刑起点,考虑到所有控罪均源于同一选举和开支申请,下令四罪刑期同期执行。

案件编号:ESCC2050/20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