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工陈虹秀涉湾仔暴动案 12月重审 另3被告拟认罪9月答辩
撰文: 赖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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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工陈虹秀被指参与2019年8月31日的湾仔暴动,在审讯时与另外三名被告同被裁定表证不成立。惟律政司后来上诉得直,上诉庭下令案件重审,案件今(28日)在区域法院再讯。陈虹秀将否认控罪,押后至12月2日开审,另将于10月10日作审前覆核;余下3名被告则拟认罪,押后至9月5日答辩。期间所有被告准以原有条件保释。
4名被告:赖姵岐(23岁,学生)、钟嘉能(27岁,电脑程式员)、龚梓舜(23岁,厨师)、陈虹秀(43岁,社工),他们被控于2019年8月31日在湾仔参与暴动。
陈虹秀第一次审讯时被裁定表证不成立获释,同案接受审讯的7名被告,最终亦被裁定罪名不成立。律政司到上诉庭作案件陈述,被裁定得直,案件需发还重审,仍在港的3名被告连同陈均需接受重审。
案件编号:DCCC 12/2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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