销售员涉多番性侵亲女 事主称首次被奸时8岁 裁非礼强奸等6罪成
药房销售员涉自女儿8岁起多番性侵,包括迫她口交、强奸等。女儿后来一度搬离住所,及后又搬回家,结果再遭父亲侵犯。女儿遂将事件告诉学校老师,事件才被揭发。销售员被控强奸、非礼等6罪,他否认指控受审,庭上揭销售员要女儿口交时,会扯著她的头发替其口交,令她感到喉咙“哽住”,另曾强行从后插入直至“有啲嘢漏出嚟”。陪审团今(20日)于高等法院一致裁定销售员全部罪成,还柙至4月18日求情,同月22日判刑。
被告CSL(36岁,药房销售员),被控2项强奸罪、2项向16岁以下儿童作出猥亵行为及2项非礼罪。控罪日期介乎2016至2021年3月间,涉及同一事主女童X(案发时约8至13岁)。
X称8岁时被迫口交及性交
控方指被告于2016年首次性侵只得8岁的X,该次被告在床上把手伸入X的内裤并触碰其私处,之后更脱掉她的裤子尝试性交,最后在X体外射精。数天后被告又要X替她口交,过程中曾扯著她的头发移动,并在X口内射精。
X反抗时被告称一阵就唔会有感觉
X曾于2019年搬到外婆家住,后来外婆称家中无人照顾她,故她虽不情愿仍要搬回被告家住。之后被告又继续侵犯当时13岁的X,包括要她口交、触摸私处、摙她乳房等。X虽拒绝,但被告曾称:“你无得唔要。”及后被告又曾强行从后插入,尝试与X性交,并在X反抗时称:“一阵就唔会有感觉。”又在完事后用纸巾清洁。
X向老师倾诉揭发事件
X最后向中学老师倾诉,事件交由警方跟进。法医替X检查时,并未发现她身上及私处又任何新近造成的伤口,认为单凭检验结果不能证明或否定X案发时曾与他人性交。X在警方录影会面时称,被告曾将“小便位置”插入其私处,数天后又要她口交,她感到“哽住喉咙”,及后口吐白色液体。
X称性交时觉有撕裂的痛
X又指她虽曾一度搬走,但又搬回与被告同住,被告再次逼她口交,并要求她跪在床上尝试从后插入,之后“越推越入”,直至她感觉到“有啲嘢漏出嚟”,被告便用纸巾清理。她在盘问下称每次性交都感撕裂痛楚,但不知道法医指其处女膜仍完好,并称因为被告的床“好瞓啲”,故即使被多次性侵,她仍会到被告的床睡。
案件编号:HCCC212/20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