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轮候公屋港妈患末期病 忧离世后儿子无屋住 求问可否加快上楼

撰文: 卡洛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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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屋轮候以数年起跳,甚至长达10年以上,因此未必每个申请者都能坚持到最后成功上楼。有港妈在社交平台表示自己患上末期病,担心病逝后儿子无安身之处,因而求问此情况可否加快公屋上楼速度。

有港妈在社交平台表示自己患上末期病,担心病逝后儿子无安身之处,因而求问此情况可否加快公屋上楼速度。(资料图片)

该港妈在facebook群组“香港公营房屋讨论区(FB版)”发帖,问道“如果有未期病,申请公屋是否可加快?”,她其后解释因自己患上末期病,由于自己才是公屋申请人,担心一旦病逝,儿子没容身居所,“我个仔也有需要住”。

有网民认为即使以患严重疾病为由,都很难加快轮候时间,“理由是全香港每日都有人病,咁要几多屋先够派”,亦有人建议港妈找社工及医生协助,尝试可否申请体恤安置。

“体恤安置”并不是一般的公屋申请,而需由专业社工或授权人士为个案作全面评估。社署负责向房屋署推荐个案。(资料图片)

根据社会褔利署资料,“体恤安置”是一项特别房屋援助计划,目的是为有真正迫切及长远房屋需要,但因特殊境遇出现社会及医疗需要,而没有其他可行方法解决其居住问题的个人或家庭提供房屋援助。“体恤安置”并不是一般的公屋申请,而需由专业社工或授权人士为个案作全面评估。社署负责向房屋署推荐个案。房屋署接获有关推荐后,会向当事人进行详细资格审查,并向合资格的当事人编配单位。

那公屋户主离世后,是否可以“世袭”让儿女继续居住?据房委会资料显示,公屋户主去世或迁出后,单位的租约可无条件地批予在单位内居住亦是认可成员的户主配偶;倘若户籍内并无户主的在生配偶,有关的租约亦可批予在单位内居住的其他认可成员,但他们须接受“全面经济状况审查”,包括入息及资产审查,以及住宅物业权审查,以厘定他们批出新租约的资格及应缴的租金水平。

哪些人可以透过体恤安置计划申请公屋?

“体恤安置”并不是一般的公屋申请,而需由专业社工或授权人士为个案作全面评估。社署负责向房屋署推荐个案。详情按此

公屋户主离世后,儿女可否继续居住?

公屋户主去世或迁出后,单位的租约可无条件地批予在单位内居住亦是认可成员的户主配偶;倘若户籍内并无户主的在生配偶,有关的租约亦可批予在单位内居住的其他认可成员,但他们须接受“全面经济状况审查”。详情按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