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屋|等13年首派天恩邨 因患病想住近家人拒绝 用医生信博北区

撰文: 卡洛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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轮候公屋是一场煎熬的持久战,有人等了数年仍未能派到心仪单位。有女网民分享指,已轮候公屋13年,近日终于获得首派至天水围天恩邨1个2人单位,惟因患病需要搬近家人住处方便照顾,故拒绝是次配房,并邀请医生帮忙写评估信,希望下次能派到北区居住。

有女网民分享指,已轮候公屋13年,近日终于获得首派至天水围天恩邨1个2人单位,惟因患病需要搬近家人住处方便照顾,故拒绝是次配房。(Google截图)

该女网民在facebook群组“香港公营房屋讨论区(FB版)”发文,指自己以单人身份轮候公屋8年,结婚后与丈夫再等了5年,近日终于首次收到配房信,获派至天恩邨恩乐楼1个单位。不过她指,由于为肿瘤科和精神病患者,需要家人照顾,希望能获派到北区邻近家人的住处,故拒绝是次配房。

她表示,医生已答应为她们写评估信,而周四(29日)亲身去拒绝配房同时,亦已申请轮候“特快有自杀/自然身故”公屋的队伍,又形容“派屋派到好似坐过山车咁紧张”。

天恩邨原属中转房屋,单位较细,最小单位只有8.2平方米,厕所积不足1平方米,楼主上载的配房信亦列明,若拒绝天恩邨第一期的公屋编配,房署不会计算在3次编配机会之内。

有网民均认同楼主拒绝首派配房的选择,直指天恩邨单位太狭窄,“个厕所细到吓死你”,又认为楼主有医生信,很大机会获派至北区公屋,“我哋就系等咗8年,写医生纸派番近奶奶地区”、“有医生纸已经好好”。但亦有网民提醒医生纸并非一定可以获派心仪公屋,“曾经有精神病家属,请区议员出手都试过未必得,医生纸只系增加几率,未必100%可以”、“医生信唔等于一定可以指定地方,只是可以安排的意思”。

天恩邨原属中转房屋,单位较细,最小单位只有8.2平方米,厕所积不足1平方米,楼主上载的配房信亦列明,若拒绝天恩邨第一期的公编配,房署不会计算在3次编配机会之内。(资料图片)

根据房委会资料,若申请人有特别的编配要求(例如希望入住其选择地区内某指定区域或某类别的公屋单位),须经审核具备家庭及/或健康理由,并获得有关政府部门或机构,如社会福利署或医院管理局,就该等要求作出的推荐,房委会会因应其个别情况,在资源许可下,尽可能为申请人编配其获推荐入住的区域或公屋单位。

另外,公屋申请人共有3个配屋建议,未具“可被接纳”理由而拒绝所有3个配屋建议将引致有关申请被取消,只有3种情况“可被接纳”为拒绝接受配屋建议的理由:

(a) 申请人备有由相关机构(例如医院管理局)发出的支持文件,内容清楚说明申请人不能接受所编配公屋单位的健康理由;

(b) 申请人备有由相关部门或机构(例如社会福利署)发出的支持文件,内容清楚说明申请人基于社会因素 不能接受所编配的公屋单位;

(c) 申请人备有文件,足以证明因离港或住院治疗而不能如期签署租约。

公屋申请人特别的编配要求的审核条件是什么?

若申请人有特别的编配要求(例如希望入住其选择地区内某指定区域或某类别的公屋单位),须经审核具备家庭及/或健康理由,并获得有关政府部门或机构,如社会福利署或医院管理局,就该等要求作出的推荐,房委会会因应其个别情况。详情按此

公屋申请人有什么“可被接纳”为拒绝接受配屋建议的理由?

公屋申请人只有3种情况“可被接纳”为拒绝接受配屋建议的理由…详情按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