整理15岁女儿遗物 父母惊见不雅片怒告 34岁男友求缓刑遭打脸

撰文: 田中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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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理家人遗物,随时惊揭秘密。台北市1名34岁音乐老师和1位15岁少女交往,经常要求少女自拍不雅影像给他,小女友依言照做,直到少女过身后,父母悲痛整理遗物时,惊见10段不雅影像,于是愤而提告。被告认罪恳求缓刑,但法官认为案情严重,绝不适宜给予缓刑,判刑1年2个月。

男被告和1位15岁少女交往,经常要求对方自拍不雅影像给他,小女友依言照做。(示意图/gettyimages)

亲手拍摄兼要求自拍 有次边影边猥亵

台媒于3月报道,案件在台北地院审理,34岁陈姓男被告有伤害和窃盗等前科,目前从事音乐教学工作,事发2023年5月,他和1名15岁少女交往,不但带同小女友返回其松山区住所亲手拍摄对方不雅影像,而且传送讯息要求对方自拍,甚至有次女友一边自拍,陈男一边在旁猥亵。

受害人同年底过世,父母整理遗物时惊揭事件,于是报警和怒告陈男,警方搜查陈男住所和扣查手机,发现同年5月至7月,受害人在陈男要求下,至少拍摄10段不雅影像,内容不堪入目。

法官判处1年2个月有期徒刑。(示意图/gettyimages)

法官拒判缓刑 判囚1年2个月

陈男认罪试图争取缓刑,但法官认为陈男作为成年人,明知受害人当时心智发展尚未成熟,仍然拍摄对方性影像和进行猥亵,影响少女身心发展,即使认罪,但行为恶劣,加上未能和女方家长和解,一旦给予缓刑,被告有机会再度犯案,以干犯《儿童及少年性剥削防制条例》和制造少年性影像罪名,判处1年2个月有期徒刑,同时没收涉案手机,案件仍可上诉。

(综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