沙螺洞溪流现捕笼 近危物种“香港瘰螈”中招 渔护署:捕猎违法
刚过去的周日(8日),有女网民于facebook群组“Tai Po 大埔”上载图片,指有人于大埔沙螺洞张屋附近的溪流放置捕笼,疑似用作捕捉香港独有的野生瘰(音“攞”)螈。网民指在香港捕捉野生瘰螈属违法,希望其他行山友可以多加留意,保护香港的生态环境。
香港两栖及爬虫协会助理保育主任陈文灏接受《香港01》记者访问时表示,相信捕笼中有被国际自然保护联盟列为近危物种、属“受保护动物”是香港瘰螈,他曾听闻有人会捕捉香港瘰螈,但不清楚相关数字。他指相中的捕笼似欲捕鱼居多,不排除误捕其他物种,而在港放置陷阱捕捉野生动物亦可能触犯法例。渔护署表示,任何人士捕猎受保护野生动物均属违法,最高可判罚款港币10万元及入狱1年。
渔护署发言人回复《香港01》查询时表示,本月8日及10日接获报告指大埔沙螺洞溪流有狩猎器具,而署方有定期巡查郊野地区搜索狩猎器具,以打击非法捕猎活动,本月初曾在沙螺洞上址进行巡查,当时没有发现狩猎器具。因应是次个案,署方会再次派员到上址巡查及进行执法行动,包括移除狩猎器具及张贴警告标示。
渔护署强调,香港瘰螈及香港所有野生龟类(包括淡水龟及海龟)均属《野生动物保护条例》(第170章)所指明的受保护野生动物。任何人士捕猎、故意干扰、管有、售卖及出口受保护野生动物(包括巢和蛋),均属违法,最高可判罚款港币10万元及入狱1年。在过去5年,本港有一宗因非法捕捉香港瘰螈而被检控及定罪的案件。
有网民于周日(8日)下午4时许在facebook群组“Tai Po 大埔”上载多张照片,指在大埔沙螺洞张屋一带行山时,看到一条平时被遮蔽的道路,路上杂草被除去,好奇上前查看,赫见溪流上有4个看似放置了一段时间的捕笼。她指这条路应该很少人知道,平日亦应该很少人行经。
该网民续指,幸好当天有好心人解开捕笼,释放了10条瘰螈及青蛙、水鳗、小鱼等生物。她指“在香港捕捉野生蝾(瘰)螈是犯法的”,希望其他行山友可以多加留意,一起保护香港的野生动物,她又指有相为证,所以已经报警处理。网民则称已经将照片传给渔护处,希望当局跟进,而其他网民估计,捕笼的目标不是瘰螈,而是金钱龟。
香港两栖及爬虫协会助理保育主任陈文灏接受查询时表示,相信笼中的瘰螈属香港瘰螈,而且时值秋天,香港瘰螈会回到水中繁殖下一代,符合其物种特性。不过他亦指有关捕笼似用作捕鱼居多,但却误捉其他物种。
陈文灏指香港瘰螈在港属受保护动物,根据国际自然保护联盟濒危物种红色名录则属“近危”物种。他指香港瘰螈因为在港首次发现而得名,不过在内地亦可见其踪影,特点是其肚部位置会有鲜艳的红色斑点。
陈文灏表示,曾听说在港有人会捕捉香港瘰螈,但不清楚实际数字,亦不清楚香港瘰螈是否有市场。不过,现时金鱼街不少店舖都会出售两栖爬行类动物,当中有店舖会发售瘰螈,但并非香港瘰螈,但他不排除有店舖会出售香港品种的瘰螈。
香港瘰螈是野生动物,陈文灏不鼓励市民在家中饲养,因牠们惯于在干净而清凉的水中生活,家居较难做到类似环境。他又指此物种有迁徙性,不会长期在水中生活,亦会上岸活动,例如每年春夏季就在陆地生活,秋冬季则回到水中繁殖下一代,所以需要较多活动空间。他指香港瘰螈在野外找到的食物及需要的营养未必可以由人工喂饲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