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歌法】雷颂德曾称:摆明玩国歌 网民担心黎明《全日爱》违法

撰文: 向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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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人大常委会于昨日就《国歌法》草案进行二审,加重了侮辱国歌行为的刑罚,有热衷于二次创作的网民担心,未来恶搞国歌会被判刑,甚至可能因为过去的创作而被“追数”,其中由黎明主唱的流行曲《全日爱》,开首就插入国歌的旋律,作曲及编曲的雷颂德曾公开说过,该首歌是“摆明玩国歌”,有网民担心黎明或会触犯《国歌法》。

黎明于2000年推出的《全日爱》,开首有国歌的旋律。(《全日爱》MV截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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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日爱》被收录于黎明的大碟《北京站》,于2000年发行,由林夕作词、雷颂德作由及编曲。歌曲一开始就重复了两次国歌的首数个拍子,雷颂德于2014年10月接受电台访问时,曾经以《全日爱》回应指摘他抄歌的问题,当时他公开说:“话我抄国歌,我系摆到明玩国歌嘅!”

事实上,黎明于2000年推出有国歌元素版本的《全日爱》,的确惹来“玩国歌”的质疑,据当时传媒报道,唱片公司称虽然没有收到投诉,但会在台湾及内地推出另一版本、即没有国歌的《全日爱》。

《全日爱》由雷颂德作词,图为雷颂德。(资料图片)

近日本港网上讨论区有不少帖文讨论《国歌法》,有人担心歌曲加入国歌元首素会被控,又称:“好担心明福侠(黎明),佢首《全日爱》犯咗《国歌法》未?”网民纷纷担心有歌国的《全日爱》成为绝唱,失去独特回忆。

根据《国歌法》,“侮辱国歌”包括“恶意修改歌词,以歪曲、贬损方式奏唱,或者以其他方式的侮辱行为”,犯法人士可由“公安机关可处以警告或者15日以下拘留以外,如若构成犯罪,将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而国歌亦不能作商业用途。身为法律学者的经民联立法会议员梁美芬曾表示,可以将《国歌法》列入《基本法》附件三,再决定直接适用或透过本地立法实施,而她就认为本地立法会较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