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歌法拟引入基本法附件三 林郑月娥:市民不用有过敏反应
全国人大常委会昨(28日)就《国歌法》进行二审,最快会在10月会议,审议将《国歌法》列入香港及澳门《基本法》附件三。特首林郑月娥今早(29日)表示,按照过往国旗法先例,相信国歌法亦会透过本地立法处理。她指,市民不用就“理所当然,亦不属于香港自治范围之内事务”纳入附件三有“过敏反应”。
公民党立法会议员郭荣铿在一个电台节目中指,相关法例引入香港前要经本地立法,亦要厘清如何谓在奏唱时“举止庄重”,反问“如果奏国歌时看看手机,又是否不尊重?”。民建联议员周浩鼎则认为,应以“平常心”看待,立法原意亦只是“对国家展现尊重”,其他国家亦有类似条例。
郭荣铿今早(29日)在港台节目表示,原则上同意《国歌法》,但强调应由本地立法处理,厘清法律上条文,加上违反国歌法可能有刑责,在香港实施可能会引起严重问题。他又认为,内地和本港情况有差别,部分条文“要看社会需要、气氛”订立,以免影响港人日常生活。他举例指,“在大型体育比赛奏国歌,是否全部要注目礼?如有人期间看手机、插袋,是否已经是不庄重?可以如何执法?”他又提到,法例中提到要将国歌作为“爱国主义教育”的重要内容,列入中小学教材,但教育属香港内部事务,本地立法时要厘清相关条文。
周浩鼎:应以平常心看待
周浩鼎则在同一节目中提到,订立国歌法是对国歌、国家展现尊重,认为立法原意“放诸四海皆准”,市民可以“平常心看待”,“不应危言耸听,不要话‘中央又干预你’”。他同意应该透过本地立法处理,“从来无人有讲过要搬字过纸”,又认为罚则和如何执法等问题可以在本地立法时再讨论,对执法尺度的猜测是言之过早。
有听众致电时提问,过往香港市民对中国、英国国歌均有改词,担心未来可能犯法,周浩鼎就反问“为何要拿国歌来玩,系都要侮辱国歌?”,希望市民明白立法原意,至于是否执法就要看当时实际情况。
大律师公会主席林定国在港台节目中指出他认同《国歌法》引入本港,透过本地立法似乎是唯一合适的途径,他解释时指出因两地的法制条文不同,难以搬字过纸,当中存在各种技术问题。他又指出《国歌法》不应与香港言论自由及人权出现抵触,又强调立法前应有充分咨询。
教育局密切留意《国歌法》
教育局局长杨润雄今日出席公开大学开学礼时,被问到本港有没有在学校推行国歌教育的时间表,以及是否强制所有学校要教授国歌,包括国际学校。杨回应表示,《国歌法》仍在审议中,当局会密切留意,考虑本港的情况。他又指,本地中小学课程指引提及教授国歌,音乐科教科书亦有国歌的乐谱。
黄玉山:国旗国歌同样庄严 有必要立法规范
同场的公开大学校长黄玉山表示,回归时的国旗和国徽相关法例,亦是透过《基本法》附件三列入,而国旗和国歌同样“十分庄严”,认为有必要透过立法规范,相信当局透过解释,市民会更加了解。他又认为,过往有人在播放国歌时作出不庄严举动,估计对方可能不理解国歌的庄严性,“如果有法律,情况相信会同以前唔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