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rince就一定是王子吗?
在童话故事中,经常会有“白马王子”出现拯救公主,然后王子公主之后结婚并过着幸福快乐的日子。这个“王子”翻译自英文的“Prince”。然而,所谓的“Prince”就一定是王子吗?
“Prince”,又或是女性版的“Princess”,是欧洲封建社会中一个常见的封号,在中文一般翻译为“王子”与“公主”。采用这种翻译主要是因为在我们一般认知中,他(她)们是国王或是女王所生的子女。当然,这讲法在现在并不完全错误。但是这只是片面的理解,“Prince”这个封号在欧洲的含义其实并不止于此。
我们今天英文所用的“Prince”来自于拉丁文的“Princeps”,而此字的语根又来自于另一个拉丁单词“Primus”,意即“第一”。顾名思义,“Prince”就是领导者、首席、又或是元首的意思。早在古罗马时代,已有“首席元老”(princeps senatus)作为元老院的领导者。但在进入中世纪封建时代之后,这个封号也产生了重要的变化。
欧洲中世纪进入封建时代之后,由部落时代演化而成的领主普遍自称为“国王”(在不同的语言有不同的称呼)。在部落时代各大小领主基本上都可以自称为“王”,在互不统属的时候这并没有太大问题。但随着欧洲封建社会与宗教的发展,“自立为王”的传统方法渐渐产生了一些改变。
首先,部落兼并产生领土广阔的封建大国,如几近统一欧洲的法兰克王国。大国的领主固然可以自称为国王,但从属于他的封建领主不能再像部落时代一样随便称王,相应地以“公爵”、“伯爵”、“男爵”等封号臣从于某些国家。与此同时,欧洲迅速地基督教化。在教会所主张的宗教秩序中,封建领主权力来自于神权。各式各样的封建称号都须由教会任命才算得到国际(当然是指基督教的国际)承认。由此,教会亦可通过此方法管理能称为“国王”的封建领主。这些发展都使得能称上“国王”的封建名号数量大幅下降。
由是者,一些未有臣从(或是以半独立的形式臣从)于任何封建主,但又未能自称国王的小领主,便称为“Prince”。这种“Prince”一般指拥有自主或半自主地位的领主;而相应地其封地又常称之为“principality(又或是princedom)”。在翻译这些拥有独立或半独立地位的君主,现在一般会用“亲王”或是“女亲王”——意即近似于“王”;又或是干脆使用“君主”。故此,马基维利的名著“Il Principe”在中文中就翻译作《君王论》,而非《王子论》。著名的“Prince”包括历史上在神圣罗马帝国内的半自主诸侯(Prinz,包括封建世俗君主、教会自治体、都城自治体),以及今日尚存臣从于英国(联合王国)的威尔斯亲王(Prince of Wales)。
而今日中文常将“principality”翻译为“公国”,但此字与单纯意义的“公爵封地”(duchy)是不同的概念。在今日的语境下,“principality”泛指一些元首并非“王”的君主制(无论立宪与否)国家,例如:卢森堡(元首为“大公”)、摩纳哥(元首为“亲王”)、又或是列支敦斯登(元首为“亲王”)。而由于这些国家面积往往很小,这字也就成了小国的代名词。
那为什么王子会称作“Prince”?这与欧洲历史上所行的封建制度有关系。在“长子继承制”(Primogeniture,即由长子继承所有封建头衔)成为主流前,每一位“王”的儿子(有时候包括女性)都有继承权,他们在道理上都是没有向任何人臣从的自主个体,故此也会称为“Prince”。这种以血亲而造就的亲王称之为“血族亲王”(法语:Prince du sang)。在约定俗成之下,“王”的子女无论是否能继承其头衔,都会习惯是亲王作为其敬称,以突显其地位。另外,在某些传统中,也会将女王的夫君称为亲王,例如现任英女王的夫婿菲腊亲王(有趣的是,他本身也是希腊国王的儿子,也可以自称为“Prince”)。
总括而言,“Prince”这个封号可以分成两类:1)是真正持有独立封号的君主;2)因血亲或婚姻而加上的敬称。而因其含义的不同,也相应有不同的翻译。而话说回来,其实公主所嫁的,也许并非“王子”,而可能是一国之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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