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资公义.三|“无血工伤”却“无从补偿” 谁为工人撑起保护伞
撰文: 刘梦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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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高温酷暑,7月24日甚至录得摄氏36.1度气温,创下逾百年来7月最高纪录,社会接连发生数宗疑似中暑死亡个案。地盘、清洁、户外修理等前线行业,都是中暑高发领域,不少工人身处艰苦酷热环境,分分钟面临“无血工伤”。可是,每逢劳工权益问题,以“法治”为基石的香港却没有为这些工人撑起有力的“保护伞”。
首先,尽管劳工处设有《预防工作时中暑的风险评估》,当中详细列出如何使用热压力评估核对表、核对表内容及其参考例子,但该指引知名度不足够、欠缺约束效力,雇主多数不会主动据此预防雇员中暑;其次,根据《雇员补偿条例》规定,如雇员患病是由于在订明期间内从事某类工作,并因该工作性质而引致患上指定的职业病,该病便是可获补偿的“职业病”,但中暑未被纳入条例指定的职业病之列,雇主雇员根本无例可循,即使以往曾有雇员中暑入院甚至死亡,也没有条文明确约束雇主必须保障雇员。然而,新上任不久的劳工及福利局局长孙玉菡却回应指,暂时没有打算将中暑列入职业病,但承诺会“加强巡查”,也会进一步修改指引,例如引入天文台暑热指数。
可是,《雇员补偿条例》的职业病类别只分别在1997年、1999年及2005年进行过修改,往后17年来,除了在2018年变更格式之外,未有任何改动。即使经过小修小补,《雇佣条例》本身仍然存在不少“灰色地带”和防不胜防的陷阱......
详细内容请阅读第329期《香港01》电子周报(2022年8月8日)《从“无血工伤”的“无从补偿”说起 谁为工人撑起“保护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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