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国者治港|四十年民主路愈走愈偏 未来香港民主何去何从?
2019年反修例风波过后,香港政治形势天翻地覆。中央先是亲自制定《港区国安法》,后又修改香港选举制度,包括扩大选举委员会的规模和职能、增加和提高立法会的议员议席和参选门槛、大幅提升特首选举的入闸和当选条件等等,既为维护国家安全建设法律基础,又把治港者风险系数提到最高。而即将于周日(5月8日)举行第六届特首选举,更是只有前政务司司长李家超入闸参选。这种“一人模式”不免被人批评缺乏竞争、违反民主原则,甚至担心香港未来民主道路已经中断。然而,这种批评所对照的标准是欧美理想化的民主设想,却未有反思其内在问题及限制。回望过去四十年民主路,香港为何愈走愈偏?我们又适用怎样的“民主”?
欧美民主制度“千疮百孔”
香港人所追求的一人一票、低选举门槛“双普选”,可以说是将欧美民主制度简约为多个政党通过竞争选票获取政治权力的选举安排,并将市民手上的选票视为实现政治平等的唯一途径。乍看之下,“一人一票”制度好像是保障市民生活的最优解,因为从政者一旦失政,市民可以利用手上的选票将其推翻,并选拔更加心仪人选掌权。然而,欧美民主形式正遭受民粹主义和政治碎片化的严重冲击,所造成的社会矛盾又因资本主义、全球化盛行和社交媒体普及而更为严峻。
曾被视作北京智囊的香港中文大学(深圳)全球与当代中国高等研究院长郑永年在2020年以《西方民主到底出了什么问题?》为题撰文指出,现时在欧美社会急剧崛起的民粹主义,本就是西方民主的必然产物。他认为“一人一票”的民主制度,其实隐藏著高度道德感的假设,即所有人在智力和理性等方面是平等的,他们所作出的理性决策既符合每一个人的私人利益,也符合他们所处社会的公共利益,但这并不符合现实情况。特别当“资本”在全球化和技术进步过程中成为资本对个体和个人权力的侵入时,更加催使人依赖政治权力对抗资本而生存。然而,并非所有人能够作出“理性”的决策以平衡他们的公共利益。
与此同时,注重竞争的选举政治,并没有适当地过滤民粹。部份政客为求政治利益,反而鼓吹民粹以赢出选举。美国前总统特朗普兴起背后的“白人至上主义”, 正是因为不少社会群体将社会经济发展问题简单地归咎于“他者” ,结果原有的经济民生议题全部变得“政治化”,不但未能得到妥善解决,反而导致社会进一步撕裂。
政治碎片化导致政府失效
另一方面,政党政治面临的政治碎片化问题,同样令人质疑欧美民主体制的有效性,由于政治权力分散到不同人士手中,导致“民主政府”难以有效运作。欧洲多党制和美国两党制同样深受其害,难以统一不同党派的意见分歧,更难在议会中通过法案。
欧美民主制度与“良政善治”并无必然关系。对欧美民主模式趋之若鹜的香港,基于特殊的殖民原因和“一国两制”框架,形成一套与别不同的“行政主导”政治体制和政党政治;然而,回归以来的实践过程当中,由于不少人未有准确认识“一国两制”和“行政主导”,亦未有准确认识到香港的民主发展离不开中央政府的支持、特区政府的推动,以及泛民主派的协调,反而盲目照搬欧美理念,企图以愈渐激进的手段迫使中央在港落实“双普选”,以为“一人一票”的民主选举就是提升治理效能的灵丹妙药——结果导致“行政主导”旁落,“政党政治”残缺不全,“民粹主义”大行其道,泛民主派与中央的互信亦早已殆尽。回望这条民主路,其实双方分歧早在回归之前埋下伏笔。
急速民主化为央港矛盾埋下伏笔
在香港被英国统治的大部份时间当中,社会并无“民主”可言。直至上世纪八十年代初,香港回归前夕,港英政府才迅速推行“政制改革”,在十多年间将立法局议席从直接委任、选举团间接选举、功能组别选举等三种模式,骤变为直接委任、功能组别选举、地区直接选举——这普遍被视为一大民主进步。可是,原本支持民主发展、积极参与《基本法》咨询和起草工作的泛民主派,已因1989年发生的“六四事件”对共产党抱有怀疑,他们一方面打着“反共”名号迅速崛起主导议会,另一方面也与北京埋下芥蒂。
香港教育大学公共行政学研究讲座教授张炳良告诉 《香港01》记者,在回归之前,“反共”、“对回归不抱希望”是社会上的主流,这些忧虑在“六四事件”后更为突出,但因英国交还香港已经尘埃落定,只好由“反共”转向“民主拒共”,认为只要加快民主步伐,就能抵抗中共管治。而民主党日后提出的民主纲领,亦是以民主来争取香港在“一国两制”下的自主性,“制衡”回归后国家对香港管有的实际主权。
现在看来,这种二元对立的意识形态无疑为日后的央港矛盾和陆港矛盾埋下伏笔,并一直延续在香港民主发展的主要脉络之中,包括中央推动香港民主发展的三个努力节点 “4·26决定”、“12·29决定”、“8.31决定” ,和对应的三次政改尝试之中。这背后,除了包含中央与泛民就政改议题的众多分歧,还有民主派内部不断分裂,甚至与中央和港府关系割裂,最终无奈促使香港民主路径愈走愈偏。
推动民主发展离不开中央支持
其实,中央在香港推动民主发展,一直以“一国两制”、社会稳定为基本原则,并以“时间表协调”、“循序渐进 ”地达至“双普选”目标,但这明显与民主派所追求一蹴而就的互相矛盾。问题是,要推动香港民主发展,从根本上离不开中央的支持。这就使在立法会握有不少议席的民主派,每次面对政改方案时,都会陷入两难的局面--否决“循序渐进”的政改方案,民主发展必然“原地踏步”;反之,如果向中央“妥协”通过,就会跌入“出卖民主”的道德难题之中。
张炳良感慨,“每次政改背后民主派都说服不了内部,好多不同的道德和战术分歧,而回归之后政改最大的障碍正正在于,民主派有没有能力妥协。”
例如,“2012年政改方案”作为回归后三次政改中,唯一一次成功的案例,正是因为民主派的愿意“妥协”。当时只有36票的建制派根本不足以通过政改方案,而要满足立法会三分之二(40席)议员支持的通过门槛,手握8票的民主党就成为“关键少数”。然而,当时曾荫权政府提出的《二零一二年行政长官及立法会产生办法建议方案》,只是2004年政改的改良版,普选一再延后:将800人的选举委员会人数增至1,200人,立法会议席增加10席总计70席,分别是5席地区直选和5席区议会功能组别议席,后者由民选区议员互选产生。
对于普选时间一再延后的政改方案,民主派可谓极为失望,但如果再像2004年般否决政改,民主发展必然再次“原地踏步”。作为“关键少数”的民主党因而提出改良方案;后来经过一番拉锯,在中央首肯之下,特区政府同意有关方案,演变成为5个“超级区议会”议席,最终议案在立法会获得通过。
泛民默许“抗争” 与中央走向“割裂”
民主党无疑是当年政改成功的关键,但也陷入内外交困——对内,民主党再次出现严重路线之争;对外,遭受激进泛民连番狙击。往后数年,街头抗争被带入议会,动辄“拉布”、乱抛杂物等行为也就成了“新常态”。
经此“一役”,张炳良说,民主党再没有“妥协”的能力,只能被激进力量牵着走。
其后,无论是在2013年,因反对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香港特别行政区行政长官普选问题和2016年立法会产生办法的决定》(“8.31决定”) ,而发起的“占领行动”,还是2019年因反对逃犯修订条例而引起的一连串冲突之中,都不难看出,主流泛民没有坚守重协商的务实政治,反而被激进派牵著走,而在民主运动上的主导权,更先后被黄之锋等学生政治领袖和“本土派”、“自决派”等势力夺去,又默认占领、“抗争”等“摊牌式”的政治威逼手段,企图迫使北京在“双普选”等问题上让步。张炳良形容,这无疑是“大忌中的大忌”。
2019年,当深层次矛盾日积月累随时“爆煲”,政府仍然不顾社会情绪,在未有做好政策解说的前题下强推修订《逃犯条例》,将社会推向“撕裂”深渊。 香港民主运动正式走向与中央的全面对抗之中。在此情况下,过往的“民主发展路径”显然是不再适宜。以往泛民不断争取的低提名门槛的“双普选”,换来更严格的资格审查制度,立法会的直选议席亦被大幅削减,而原先的超级区议会全被取消。
政治问题解决后政改仍有条件重启
但尽管如此,根据去年立法会换届选举翌日由国务院新闻办公室发布的《“一国两制”下香港的民主发展》白皮书,当中不但整理了港英时代到选举改制的香港民主发展路程,并且明确点出香港民主发展前景,甚至示意当政治问题得到处理之后,政改就有重启条件。问题是,来到“一国两制”下半场的关键节点,什么样的民主才更适用于香港?
香港社会过去长期迷信“积极不干预”的“大市场小政府”思维,任由资本垄断逐利,导致深层次问题积重难返。不少人认为,只要落实 “一人一票”双普选,就能成功选出贤能志士,解决诸多经济民生问题;然而,在以往的选举制度之下,即使是循直选晋身议会的治港者们,也不见得能够提升治理效能——建制和民主派两大阵营陷入斗争对垒,导致社会陷入政治撕裂,不时借着不同议题激化矛盾。
2014年“占领中环”、2016年旺角骚乱、2019年反修例风波,都是社会渐趋激进化的表现, 过程当中也都充分暴露类似欧美民主所衍生的各种“原生病”——无法过滤民粹,又无法达成良政善治,倒逼中央出手制定《港区国安法》、修改香港选举制度、落实“爱国者治港”原则。
有机结合贤能政治和民主政治
因此,“香港的民主”,不能再暴露于欧美民主的各种“原生病”之中,亦要避免落入“人民只有在投票时被唤醒、投票后就进入休眠期”的西方民主“怪象”之中。正如《“一国两制”下香港的民主发展》白皮书所指,要提升民主质量,追求实质民主。
在实际操作过程当中,郑永年曾在《香港的民主与香港的未来》系列文章中建议,未来香港的选举应把“贤能政治”和“民主政治”结合起来,并建议“先选拔、后选举”的民主形式,确保中央选出合资格的“贤能者”供市民投票、过滤不合宜的“伪爱国者”和“鼓吹民粹的政客”,又让普选产生的从政者有一定的民意基础。
除了特区首长,立法机关也应该做到贤能政治和民主政治的有机结合。张炳良表示,在选举改制之前,比较理想的议会模式是,一半议席由地区直选产生,另一半则参照“超级区议会”的做法,由功能组别内部提名,再经市民选举,从而平衡不同界别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