棕地经营者让路发展或要迁出 宁汉豪:可搬到新发展区未动工土地

撰文: 文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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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会发展事务委员会今午(25日)讨论如何向受政府项目影响的棕地作业者提供协助,会上多名议员关注发展局有否为受影响的棕业经营者觅地搬迁,亦有议员关注政府的赔偿少过搬迁费用,促请政府检讨相关程序。

发展局局长宁汉豪表示,有需要搬迁的棕地作业者,可利用新发展区未展开工程的土地继续作业,又指当局明白因经营者迁出时间不一,而导致赔偿难以应付搬迁成本,指在精简发展程序中已有应对方案,将提早给经营者赔偿。

有机会改划棕地土地一半非空置 或未能安置棕地经营者

城规会近日同意将320公顷土地,由现时“不获考虑改划棕地作业用途”的类别,改为“较大机会获批”。不过有议员质疑320公顷的土地中,现时只有135公顷土地为空置,其余均已有人在土地上经营,担心未来难以应付大量因政府工程而需搬迁的棕地经营者。

宁汉豪承认320公顷土地当中只有135公顷为空置土地,但强调棕地作业者可利用土地空窗期继续作业。她续指,有需要搬迁的棕地作业者,可利用新发展区未开展工程的土地继续作业。

多层现代产业大楼 料2027至28年度落成

她又提到,今年起陆续为3幅邻近元朗创新园的用地及两幅位于洪水桥的用地进行招标。当局预计首批多层现代产业大楼最快可于2027至28年度落成,5幅用地可提供合计约72万平方米楼面面积,当中约22万平方米可供容纳受影响棕地业务经营者。

不过宁汉豪强调,320公顷土地属于生态价值较低,或邻近现有棕地作业范围的土地,虽然土地较大机会获批改划为棕地,但不代表可自动获批用作棕地作业,迁入用地的作业者仍然需要按机制提出规划申请。

林筱鲁质疑赔偿“有时差” 宁汉豪允提早发放

另外,选委界议员林筱鲁提到政府赔偿往往落后于经营者实际搬迁所需费用,形容“有时差”,询问政府会否进一步检讨,将赔偿时间压缩,或提供借贷,令经营者可继续顺利经营。

宁汉豪指,精简发展程序中提到只要发展局做好规划,获得行会授权收地,当局即可与经营者洽商及发放补偿,不用再等工程拨款。加上早年政府为保障自已,会于经营者离场日才发放赔偿,但政府现时已发现这方法行不通,明白经营者要有赔偿才可作搬迁准备,故未来都会及早向经营者发放赔偿金额。

她又在会上澄清指,有传媒报导指当局过去收回30公顷棕地,但当中仅3公顷土地获赔偿是误解。她指数据仅显示了某一个财政年度的现金流涉及3公顷土地,强调在收回的30公顷土地中,当中九成获得赔偿,发放金额涉3亿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