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会照顾者报告:23万人需要家人长期照顾 以老护老不罕见
撰文: 郑宝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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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人口老化,长者和伤残人士等需要受到照顾的人士愈来愈多,照顾者的情况亦受到关注。
立法会近日发表有闗照顾者的报告,提到本港有23万人需要家人长期照顾,当中很多照顾者要兼顾工作,亦有不少“以老护老”的情况。报告参考澳大利亚为例子,给予照顾者明确的定义,再提供适切的经济和各方面的支援,以及按他们的需要提供服务。
40%年长长期受照顾者 是由家人亲友照顾
立法会报告引用政府统计处《2021年人口普查主题性报告:长者》,指2021年全港有22.6万名较年长的受照顾者,长期由配偶、子女、女婿、媳妇等家人担任主要照顾者。
统计数据显示,约有40%年长受照顾者是由65岁及以上的家人亲友担任唯一或主要照顾者,这些受照顾者包括残疾人士和长期病患者,而照顾者之中约有三份之二是女性,正在就业的比例亦高于三份之一。
安老服务欠缺长远规划 照顾者受压力大
目前政府已经提供多项支援,例如提高低收入家庭的照顾者每月津贴至3,000元,又设有暂托服务等。而持份者主要要求政府以“照顾者为本”制定政策,将照顾者视为“重点服务对象”。不过,本港安老服务欠缺长远规划,轮候护理服务时间可能数以年计,令照顾者长期受到压力。
立法会报告参考了澳大利亚《照顾者认证法案》,为照顾者定下“法律定义”,并围绕照顾者推出支援措施,包括经济支援、辅导平台、综合支援服务、居家护理方案以及暂托服务等,又提到为有全职工作的照顾者提供每年10天的有薪事假,让他们有更有弹性和平衡。
设立法律定义 提供以人为本的便捷支援
报告提出应参考澳大利亚,定下“法定照顾者”并持续关注他们的福祉,并为个别照顾者提供一站式服务途径,以解决服务分散、供求错配等问题。制订政策时应以人为本,让照顾者更容易获得经济和实际支援,亦协助他们把握生活其他方面的机会,例如就业和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