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年|张举能称释法无损司法权 强调聘海外律师仅法庭酌情处理

撰文: 郑宝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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终审法院首席法官张举能今日(16日)出席“年度法律开启典礼”后会见传媒。张举能被多次追问有关壹传媒创办人黎智英一案,其中有记者质疑“证明书”或会削弱香港司法独立,张举能强调法院的权力和审理范围受宪制约束。

有人提议“一刀切”禁止所有海外律师参与国安法案件,被问到会否担心削弱被告人的选择权?张举能强调,《基本法》第35条仅保障市民聘请律师权力,至于聘请海外律师则由法庭以“酌情权”处理。

法庭权力受宪制约束 强调修例无损终审权

张举能表示,香港的宪制秩序定明法院有多少权力,强调法庭会尽力行使被授权的司法管辖权,而无被授权、对法庭有约束力的行政决定,法庭亦要尊重。他直言,国家安全从来都是国家、政府层面的问题,普通法下应由行政机关作出保护国家安全的决定,而非法庭的职责。

被问到若有机关透过修改法律,令终审法院的裁决在客观上无效,这会否有损终审权?张举能指法庭的判决与修改法例无抵触:“政府、国会、立法会,佢唔钟意个判例,觉得个例唔系咁解,或者唔应该咁用嘅,或者有漏洞嘅,去改个法例系好常见,当喺极端嘅情况甚至系改到有追溯嘅能力,都唔出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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聘请海外律师仅法庭行使酌情权

外界提议“一刀切”禁止所有海外律师来港参与涉《香港国安法》的案件,被问到会否削弱被告人选择权,张举能表示,法庭的司法能否做得好,是在于司法是否公正,公义可否得到彰显。他说,外界对是次释法的讨论集中于“海外律师能否来港执业”,但这从来都只属于法庭的“酌情权”。他续指,各类本地案件要聘请海外律师时,“无人话如果无海外律师,某一方面就得唔到公平审讯”。

至于会否支持“一刀切”做法,张举能强调,法庭是司法机构,不参与及表达立法意见,包括是否修改《法律执业者条例》,强调这是立法者及政府责任。他强调,如何使司法得到合适的发展及平衡国安风险,是立法者要考虑的问题。

设立小组研究直播司法程序

张举能在典礼上提到,为维持公众对司法制度的信心及维护法治,将成立专责小组研究现场直播选定的司法程序。不过有记者问到涉《香港国安法》、“47人初选”、支联会等重大案件,是否适合直播司法审讯?张举能指工作小组将会从长计议,最大前提是确保司法公平、公正,他又指有部份案件即将审讯,恐怕未能及时推出直播程序,不过他认为上诉及终审法院的案件“好值得考虑”直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