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年|司法机构设小组研究直播法庭审讯 维持公众对法院信心

撰文: 余心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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终审法院首席法官张举能在2023年法律年度开启典礼致辞时表示,司法机构必须保持为一个现代并与时俱进的司法机关,这是维持公众对法院信心的重要一面。他宣布将会现场直播选定的法庭程序,决定在司法机构成立工作小组,由一名资深法官担任主席,就现场直播的原则和细节进行研究,要求在今年内至少就部分法庭程序或于某些法院级别推行现场直播。

此外,已分阶段推出的电子诉讼系统,亦以3至5年为期,规定所有有法律代表的诉讼人,除非在特定的情况下另有豁免,必须以电子形式进行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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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举能表示,司法机构必须保持为一个现代并与时俱进的司法机关。这也是维持公众对法院信心的重要一面。过去两年,完善司法机构处理针对法官及司法人员行为的投诉的机制,发表新版的《法官行为指引》,订下法官颁下判词的时间表,推广遥距聆讯以及加强司法培训和交流。家事法诉讼的程序改革已进入后期阶段,而更多有关调解的措施也正在筹划中。

资深法官领导成立工作小组研究直播

他指出,正积极探讨两项措施,第一是现场直播选定的司法程序。他决定在司法机构成立工作小组,由一名资深法官担任主席,就现场直播法庭程序方面的指导原则及施行细节进行研究,以期若情况合理可行,于今年内至少就部分法庭程序或于某些法院级别推行现场直播。

他表示,司法公开是维持公众对司法制度的信心及维护法治的关键。在司法公开的原则下,除却有正当理据的少数例外情况,司法程序应该在容许公众旁听下透明地进行。这既可保障出庭人士的权利,亦可教育市民大众认识司法程序,从而减少出于不了解或是不准确的评论。

刑事及上诉案件未必适合直播

张举能表示,随着科技的发展,以及鉴于法庭座位数目有限和公共卫生的考虑,为进一步增加法庭程序的透明度及加强公众对司法程序的信心,安排现场直播司法程序是顺理成章的发展方向。妥善执行司法工作,始终是首要和凌驾性的考虑因素。

他指出,并非所有司法程序都适合现场直播,例如刑事审讯,尤其是有陪审团参与或涉及易受伤害的证人的审讯,未必适合没有设限的直播。又如直播上诉程序,尤其是终审法院的聆讯,他认为要有强大的支持理由,即使如此仍必须深思慎虑一些合理的关注,包括直播内容可能被不当使用、法官或法律代表被“起底”等。这些都是工作小组的工作。

电子诉讼系统冀3至5年推出

第二项措施,是去年已分阶段推出电子诉讼系统,目前这个新的电子诉讼系统是作为传统纸本系统的替代选项。张举能表示,法律界和其他人士对采用此新诉讼平台的初期反响较慢,这是可以理解。

他指,司法机构会继续提供支援服务和加强推广,以提高使用率,公众绝对有权期望在法院运作中更快、更广泛地应用科技,认为现在是合适时间为推动迈向电子诉讼的目标跨出更大一步,他无意淡化转变带来的短期不便和所需的文化改变,但强烈促请法律界积极考虑转用电子诉讼系统。

诉讼人都须使用电子平台

他表示,为达致以电子平台成为主要诉讼系统的最终目标,司法机构正考虑订定目标时间表,例如以新系统有关部分推出后3至5年为期,规定所有有法律代表的诉讼人,除非在特定的情况下另有豁免,否则必须以电子形式进行诉讼。

他会全面咨询法律界及其他持份者,并会确保市民向法院寻求公义的权利受到保障。法官和支援人员亦会获得足够支援和培训以便适应有关发展。他深信在现今的数码年代,这是实现诉讼模式现代化的重要策略方向。他强调,现代化的司法机关除了必须享有司法独立、不偏不倚,还要具效率及效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