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大释法︱卢文端:不存在中央不满特首提请 过程中双方密切沟通

撰文: 文维广
出版:更新:

全国侨联副主席卢文端撰文,指有权威人士建议他对释法作解读,他指特首李家超提请释法,“是与中央有关方面密切沟通之后的决定,得到中央充分肯定并坚决支持”。而释法的基本思路是尊重特区“高度自治权”,希望通过“完善特区司法制度和法律体系”,由香港自行处理涉及国安案件的审理事宜。

基本法委员会委员韩大元则指,人大释法“并没有直接解释《国安法》中有关辩护人或诉讼代理人的含义,也不涉及正在审理的案件”。所以,为了落实释法精神,仍须本地立法积极配套,包括及时修改完善《法律执业者条例》,充分运用本地法律解决《国安法》实施中遇到的相关法律问题。

卢文端指,中央在终院判决前向特首发公函,要求他就维护国安事宜交报告,反映了充分肯定他作为特区的“当家人”和“第一责任人”。而最终释法焦点落在“行政长官及其担任主席的国安委”,进一步明确行政、立法、司法等任何组织均应当执行国安委决定,而特首证明书亦对法院审理国安案件有约束力,可见中央支持具有“铁肩膀”的李家超。

他指释法最大意义是推动完善香港法制,为解决海外律师问题提供可行方式和路径。

韩大元:为落实释法 须修改《法律执业者条例》

韩大元则指,未来修改《法律执业者条例》属于体系性的适应化过程,要合理平衡不同法律概念和立法技术,遵循法治原则,完善《国安法》的本地配套法律体系。而释法是提供规范路径,有助进一步完善特区维护国安的法律机制,明确了《国安法》规范的内涵、界限与逻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