质疑疫苗通行证或违《基本法》 江玉欢:未打齐针不是香港市民?

撰文: 文维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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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会议员江玉欢再次质疑政府防疫安排,她在社交媒体发文,以“政府怎样定义‘市民’一词”为题,质疑最新的疫苗通行证涉歧视,或违《基本法》。她在帖文中写道:“昨天医务卫生局副局长解释,新一轮放寛措施是想让‘市民’回复正常活动。她这句说话令我想到,难道未打齐针的市民不是‘香港市民’吗?”

医务卫生局回应称,自推出“疫苗通行证”以来,已完成接种三针的接种率由2月底时的约23%,急速提升至现时的83%;高等法院早在今年3月底就“疫苗通行证”的司法覆核案件发出的判词中,已经明确表示“疫苗通行证”为依法规定,亦旨在达到保障公共卫生的合法目的,并与该合法目的有合理关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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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一轮放寛措施是想让‘市民’回复正常活动。她(医卫局副局长)这句说话令我想到,难道未打齐针的市民不是‘香港市民’吗?
立法会议员江玉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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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玉欢指,任何防疫措施如疫苗通行证必须是具备必有性、合理性和合乎比例。所有措施都不能有歧视之嫌,否则有可能违反《基本法》第三十九条,即《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经济、社会与文化权利的国际公约》和国际劳工公约适用于香港的有关规定继续有效,通过香港特别行政区的法律予以实施。香港居民享有的权利和自由,除依法规定外不得限制,此种限制不得与本条第一款规定抵触。

去信医卫局要求正视及解释

她称,今早再阅读两份公约,认为现时的疫苗通行证有违当中原则。公约内明确指出人民拥有基本工作及生活权利,不容受到歧视。当局多番拒绝取消和放寛疫苗通行证和其对市民的定义有违公约原则。她会去信当局要求正视及解释。

江玉欢曾质疑一刀切废“免针纸”属专横

江玉欢已非首次质疑政府防疫安排,警方早前拘捕7名医生,涉滥发“免针纸”(即新冠疫苗接种医学豁免证明书),政府宣布于10月12日起,由该批医生发出的“免针纸”即时失效,当时江玉欢批评政府做法专横,并反问“如今是谁坏了法治?”

她当时更援引法例第599L章《预防及控制疾病(疫苗通行证)规例》,指法例并没有赋予医务卫生局局长卢宠茂废除豁免医学证明书的权力。她批评对方一意孤行,用“合理怀疑”作为理由,一并废除2万多张证明书,“好一个杀一儆百”。她质疑,“法律没有授权的,难道就随便可用‘合理怀疑’来做最后杀着?”她反问,若法律可以这般儿戏,何必经过繁复的立法程序。

医务卫生局:法院3月底判词明确表示疫苗通为依法规定

医务卫生局重申,疫苗接种是对抗新冠病毒其中一个最有效的方法,以本港为例,接种任何三剂疫苗后死亡风险大幅减少,未有接种的与已接种三剂者相比,死亡率相差达27.5倍。发言人表示,自政府推出“疫苗通行证”以来,已完成接种三针的接种率由2月底时的约23%,急速提升至现时的83%,这亦是支持政府可以逐步放宽不同社交距离措施的其中一个原因。

局方指出,高等法院早在今年3月底就“疫苗通行证”的司法覆核案件发出的判词中,已经明确表示“疫苗通行证”为依法规定,亦旨在达到保障公共卫生的合法目的,并与该合法目的有合理关联;同时“疫苗通行证”规定亦在保障香港的公共卫生与限制申请人的个人权利之间,取得合理平衡。因此在有关安排下,巿民上班、上学、在指定医疗处所求诊或接受治疗都没有受限,而巿民获取日常生活必需品时亦能有其他选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