黎智英聘英御状︱判前警告释法 汤家骅:易令人误会对法庭施压
撰文: 文维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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黎智英聘用英国御用大律师Tim Owen抗辩,律政司两度上诉被拒后,最终上诉至终审法院,案件周一(28日)才就是否接纳上诉颁判决。全国人大常委谭耀宗继聆讯前(24日)表示,聘用外籍大律师违反全国人大就《港区国安法》的立法原意,今日(26日)再严词表明是“绝对不应该及不适合”,若情况不能改变,唯有由人大常委会释法解决。
《香港01》向多名法律界人士查询,曾经表示全国人大可考虑释法的基本法委员会委员梁美芬表示,案件已进入司法程序,一概不作评论。行政会议成员、资深大律师汤家骅亦表示,案件仍在审理中,现阶段不适宜公开评论,以免对法庭施加压力。大律师查锡我则认为,每个人有表达个人意见自由,外界毋须过份反应,但强调要避免讲出意图影响法庭裁决的言论:“点解要讲呢啲,唔等埋终审法院裁决先?”
查锡我称,法庭审理案件期间,外界可以作评论,但不应该讲出意图影响法庭的言论:“案件都去到终审法院,点解要讲呢啲,唔等埋终审法院裁决先?”被问到谭耀宗的言论会否影响法庭裁决,查锡我则指不评论,相信谭耀宗提及个人意见,不代表中央意思,外界毋须过份反应。
汤家骅则指案件仍在审理中,现阶段不适宜公开评论,因为容易令人误会对法庭施加压力。
基本法委员会委员梁美芬其后补充,即使人大释法亦是普遍性的,并非针对单一案件,她不评论个别例子,只能说《港区国安法》是中国法律,最终解释权在全国人大常委会。她亦不揣测法院的判决或判决后会发生甚么,根据过往经验,即使出现不同言论,亦不代表人大一定会释法,但她相信中央会坚持维护国家安全。
她认为,过往都有权威人士评论一些牵涉重大公众利益的事件,对某些法律条文作出诠释,这是为了让社会全面及正确理解法律原意,并非向法院施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