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地医生︱建制派为内地资历扫障 “英文授课”要求不改再修例?

撰文: 文睿 萧博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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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解持续多年的“医生荒”,政府去年修例引入外地医生,并成立特别注册委员会(委员会)审批外地院校医学资历,制定认可名单。条例要求这些医学课程须在内容、授课语言及委员会认为适当的任何方面,可与本地大学颁授的医学资格相比拟。委员会经讨论后认为这些课程“只限英文授课”,至今50项认可医学资格中,内地只有上海复旦大学上榜,而唯一获认可课程也属全英文授课,并只限海外公民报读。
建制派议员上周在议事厅群起围攻,质疑委员会私定“语言要求”变相排斥内地院校,换来委员会主席邓惠琼解释是“依法办事”。一众议员接力要求厘清法律问题,当时担任修订《医生注册条例》法案委员会主席的葛珮帆,更批评委员会的法律顾问忽略立法原意,有议员更问医务卫生局局长卢宠茂会否为此再修例,卢表态称属“最后考虑”,同时认同本地大学教学并非“只有英文”。
行政立法同声同气,邓惠琼则承诺下月在委员会讨论。倘若绿灯不开,事隔一年,法例又要再修订?

引入外地医生︱议员轰限英语课程排斥内地 注册委反驳:依法办事

去年修例亮绿灯 要求授课语言可比拟本港

有关修例去年10月在泛民总辞后的议会获通过,唯一反对票来自前医学界议员陈沛然。通过后的法例要求,特别注册委员会只可建议符合以下说明的医学资格,纳入认可课程名单:

1、属学位或更高程度; 2、由香港以外某地方的某团体颁授,而以国际排名而论,该团体大致上可与任何本地大学比拟;及 3、以下列项目而论,大致上可与由任何本地大学颁授的医学资格比拟 —— (i)令修读者获颁授有关医学资格的课程的内容; (ii)有关课程的授课语言;及 (iii)该委员会认为适当的任何其他方面。
节录自《医生注册条例》第14F条

而争议正是来自第三点,卫生事务委员会主席张宇人当时指,条文没指明必须跟随本地医学院用英语为主要授课语言,要求立法会和委员会的法律顾问一起厘清这个法律问题。葛珮帆则认为,委员会的法律顾问忽略了立法原意,指立法旨在引入非本地培训、但有质素的医生,修例时尊重并相信本地医学院的质素,因此有了相关条例,但强调条文没写明授课语言必须为“英语”。

议员:条文无列明“英文” 卢宠茂不排除修例

卢宠茂回应时,先指“语言要求”由委员会根据本地两所医学院授课情况作判断,并没排除某地方的医科生来港,强调须注意外地课程质素能否与本地相比拟,以保障香港的医疗质素。两所本地医学院院长其后发言,表示英文是主要授课语言,包括上课、考试、发表文章及书写病历,只有在学习与病人沟通上才会运用到中文。卢听毕后表态,认为说法与“只有英文”有分别,反映英文并非唯一授课语言,明言希望注册委员会跟进,邓惠琼也承诺开会讨论。

若修例将支持 田北辰:来港首五年可磨合

事隔一周,本身是眼科医生林顺潮在报章撰写长文,指法例无一处将授课语言限定为英文,有关标准只是委员会基于法律顾问意见而作的解读。他指英文确是本地医学院的官方授课语言,但教学实践、以至临床沟通却以中文为主,从这个角度考虑,内地顶尖医科生相信更能胜任来港工作,他又说“能在现有法例解决是最理想,如果不能,希望政府尽快修例。”

去年底修例时,曾慨叹引入外地医生议题被政治化的实政圆桌田北辰,接受《香港01》访问时,认同“授课语言”不应成为首要考虑条件,解释“知识就是知识”,授课语言不影响外地医科生的专业知识和医疗水平,只要他们质素和水平受认可,就可考虑招揽来港执业。

他又指根据要求,非本地医生来港后须在公营医院工作5年,这正是让大众和政府监察外地医生的机会。而外地医生也可借机思考能否适应香港医疗体系、与病人的沟通模式、以至同事间对接。所以一旦要修例,他会投票支持,又指放宽有关标准后,香港医疗系统未来须实行双语制。

新思维立法会议员狄志远。(资料图片)

狄志远警告勿泛民族化 不急于招非英语生

新思维议员狄志远则不认同,他称“英文授课”作为认可要求才符合香港实情,因为香港除了医学院用英语授课、医疗系统以至报告都以英文书写,更重要的是医生当值巡房时的医疗纪录都是英文,因此对医科生的专业英语能力有一定程度要求。

长期跟进病人权益的社区组织协会干事彭鸿昌,也指香港医学院以英文教学,作为衡量标准相当合理,并无贬抑任何非英文授课医学资格。他称虽然医护与病人沟通主要使用广东话,但内部沟通、药物使用、医疗报告等都涉及大量英文,有关语言考虑是为了确保医护人员之间、与病人间的良好沟通。他反问日本都有著名医学院,但以日文授课,若果不用考虑授课语言,是否都将其纳入?

狄志远认为,香港现时的情况并不急于招揽非英语授课的医科生,政府可优先考虑海外的香港医科留学生,不单可确保学生英文水平,亦可令更多人才回流香港。他强调政策应避免“泛民族化”,虽然融入中国是必然,但香港医疗系统多年来行之有效,应保留原有优势,全面“中国化”并非好事。

袁海文:可英文能力评核代替 再修例必挫士气

民主党医疗政策发言人袁海文称,外地医生是否合资格来港执业,语言能力必然是其中一大衡量标准。他说英文是香港医疗系统惯用语言,医院文件、医学文献主要都是英文,有关要求可确保来港医科生易于沟通和适应。他认同不应排斥以非英语授课的医学生来港,只要该课程与本地医学院相若,而这些医科生获得国际英文能力评核认可,确保可与本地医生沟通衔接,都应该积极考虑引入。

不过,即使语言问题解决,内地医学院的质素如何评核,可能是另一难题。袁海文称,留意到目前名单中的医学院收生要求良莠不齐,举例指国际文凭课程(IB)满分为45分,入学港大和中大医学院的最低IB分数分别为43和42分,但复旦的英文医学课程只需考获IB 32分即可入读,担心就学术能力而言,已获认可的复旦课程都不符“与本地大学可比拟”的要求。

袁海文强调反对再修例,认为会严重打击本地医护士气。他说现行法律条文去年才经修订通过,是引入外地医生的准则共识,目前议题在立法会进一步政治化,是漠视市民福祉和医疗质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