破欠基金调升上限 欠薪申索额倍增至8万 议员:批核亟须简化

撰文: 林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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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会今早(16日)在无记名之下,通过政府就《破产欠薪保障条例》动议的决议案,提升“破欠基金”各项特惠款项的上限,其中欠薪的特惠款项由36,000元增至80,000元。议员发言时普遍支持议案,但要求政府未来继续最佳化安排。
破产欠薪保障基金设有各项特惠款项,保障遭拖欠工资、代通知金、遣散费、未放年假薪酬及未放法定假日薪酬的雇员。立法会最新通过调升多个特惠款项的款额上限,除了提升欠薪特惠款额,代通知金款额也由22,500元调升至45,000元;遣散费则由首5万元及余额的一半,调升至首10万元及余额的一半;未放年假及法定假日薪酬,则由10,500元调升至26,000元。经修订的上限明日(17日)将刊宪生效。

工联会黄国指相关上限已20年没有调整过,形容“迟到好过无到”。劳工界周小松则要求,政府日后继续简化基金申请程序,例如直接聘请法律人员,不用由求助人自行处理。

工联会邓家彪表示,接触过一些个案,一间律师行被律师会接管后,员工由失业到取得资助需时8个月。他指这批员工有一定的知识水平懂得如何求助,传媒亦关注案件,尚且需要那么久,其他打工仔更不在话下,形容一般个案在6个月内拿到资助完全是“奇迹”。他希望政府未来仔细思索如何缩短现行的法律、经劳资审裁处等程序,认为“有啲企业明显系结咗业”,却仍要经过繁复申请流程。

劳工及福利局局长罗致光感谢议员意见,强调未来会努力跟进申请程序等问题。至于定期检讨保障内容方面,他指受到经济状况、相关劳工政策的影响,委员会会继续适时检视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