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致光︰正检视破欠基金申请程序 研究由劳工处聘请法律人员协助

撰文: 文维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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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计报告早前指出,劳工处在处理劳工保障有多项不足,例如破产欠薪保障基金由提交申请至发放特惠款项之间相隔的时间颇长,去年首六个月平均每宗处理时间需7.7个月。立法会帐目委员会今日(23日)公开聆讯,劳工及福利局局长罗致光表示接纳报告建议,正检视申请程序,已成立内部工作小组监察进度。

滥用个案已追回约30万

罗致光指出:“劳工处正探讨由劳工处或(破欠)基金,聘请法律专业人员或者提供法律服务,协助雇员向法院提出有关对雇主破产或清盘申请的可能性,让申请人毋须向法援署申请援助及进行资产审查。我们相信申请程序,估计能够缩短12星期或以上。”他又提到,当局已成立内部工作小组监察进度检视审批工作步骤,缩短由申请到获发资助的时间,预计简单个案可于2、3个月内完成处理。此外,当局已基本完成破欠基金检讨工作,预计6月中向立法会提交修例建议,提升特惠津贴上限、下调商业登记证的征费率。

工联会议员陆颂雄建议,一些个案比较简单,而雇主也承认之下,可否要求雇主自签俗称“衰仔纸”,即无力支薪声明书,确立欠薪事实,有助缩短申请,毋须经过劳审处程序。

劳工处处长孙玉菡回应指,劳资关系科尽量想促成此事,但过往做不成是因为找不到雇主,这才是最大问题,“如果雇主找得到,我们会极力游说他们做这件事。”孙又指,针对滥用破欠基金个案,处方会发出警告信要求在90日内还款,现时已成功追讨约3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