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提㓥房租管修例 民建联工联会倡租金加幅上限降至10%

撰文: 周皓宜 高诺恒
出版:更新:

政府将修订《业主与租客(综合)条例》,落实㓥房租务管制,包括设4年租住权保障、续约租金加幅上限15%、禁止业主向租客滥收水电费等。
民建联及工联会欢迎有关草案,但建议制定起始租金及将续约租金加幅上限降至10%,并促尽快通过条例。
立法会过渡性房屋及㓥房事宜小组委员会主席、民建联郑泳舜期望条例能在今年底或明年初落实,配合港府7月推出的租金津贴,“两头马车”一起进行能够保障基层市民,使他们不用面对庞大的租金升幅。

政府拟将加租上限订为15% 郑泳舜:加幅太高

郑泳舜对条例草案表示欢迎,指基层市民在近年恶劣的经济环境下,面对租金压力已经“透不过气”,认为落实㓥房租管,能够处理环境卫生问题以及保障消防安全。

对政府计划将租金加幅上限订为15%,郑泳舜认为加幅太高,建议下调至10%,望政府能够积极回应,否则将考虑进行修订。

政府考虑委托社福机构设立资讯平台

另外,郑泳舜表示希望局方争取起始租金,他明白局方需要收集相关数据,但期望当局能够清楚交代所需时间及详情。他又提到执法上政府应该“主动出击”,不要等待投诉出现才行动。

政府表示考虑委托社福机构设立资讯平台,民建联表示欢迎,但郑泳舜认为政府应该要有一定程度参与,因执法工作依然需要差饷物业估价署。

麦美娟指,租住权保障只有4年,而公屋轮候时间则要5年多,未能保障租户轮候公屋期间的租住权。(周皓宜摄)

麦美娟指方案有改善空间 如设起始租金

工联会立法会议员麦美娟指,今次政府提出的方案仍有可完善的空间,例如没有为租户设起始租金,而租住权保障只有4年,公屋轮候时间则要5年多,未能保障租户轮候公屋期间的租住权;工联会亦建议将续约租金加幅上限降至10%。她称,现时已有业主开始加租,希望能够尽快通过条例,保障租户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