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调解院|专家解析四大服务领域 未参与国家或因被“挟持”

撰文: 王晋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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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建立国际调解院的公约》(《公约》)签署仪式今日(5月30日)在香港举行,来自亚洲、非洲、欧洲、拉美及太平洋的32国代表签约成为创始成员。国际调解院将成为首个专门以调解方式解决国际争端的政府国际法律组织。特首政策组专家组刘洋律师提出,国际调解院将为四大重点领域提供服务,包括投资者与国家间的纠纷、政府间争议、跨境商业纠纷及新兴领域。另一特首政策组专家组陈晓峰形容,“以和为贵、以合作为原则的国家都会支持这件事”,某些不加入的国家可能是被某些国家“挟持”。

5月30日,国际调解院公约在香港签署,32个创始国代表大合照。(外交部驻港特派员公署)

刘洋:调解院对焦四大类争议

身兼律政司法律及争议解决服务专家咨询组成员的刘洋参与国际调解院“商事调解规则”的制定,并参与此次签署仪式,他深信“国际调解院将与国际法院(ICJ)和常设仲裁法院(PCA)齐名,成为国际法律体系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 ”。

刘洋表示,国际调解院与国际法院或仲裁庭不太同,前者专注用“非对抗性、非约束性的调解机制”帮助争议双方以协商方式达成共识。他预计国际调解院将对焦四大类型争议问题:

首先是⁠投资者与国家间的纠纷,调解院可为外国投资者和东道国提供中立的调解平台;第二是政府间涉及领土、贸易及环境问题的争议;再次是涉及贸易、供应链、金融及基建项目的跨境商业纠纷;以及如气候变化、知识产权及数字贸易领域等新兴领域的复杂国际纠纷。

刘洋表示,国际调解院的成立可进一步吸引跨境商业争议、投资者与国家争议以及新兴领域的国际纠纷来港解决。

陈晓峰:以和为贵、以合作为原则的国家都会支持

担任亚非法协香港区域仲裁中心主任的陈晓峰在接受《香港01》访问时表示,调解院的建立还能带动动香港酒店业、航运业、旅游业的发展,在绿色金融、加密货币、Web3等新型经济方面亦有利好。

陈晓峰形容,国际调解院“是服务全世界的机构,是中立、不偏不倚、不受外国霸权国家牵制的机构。”他认为,“以和为贵、以合作为原则的国家都会支持这件事,这是普世价值。”但他分析,即使某些国家想要加入,人民亦有呼声,但可能被其他国家“挟持”,他表示,“这是个开始,要慢慢达成使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