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安附例|小组委员会向内会汇报 肯定国安公署权力没增加或改变
撰文: 文维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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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会审议维护国家安全附属条例小组委员会主席廖长江,今日(5月17日)在立法会内务委员会作口头报告,表示委员与政府均不会对附属条例提出修正案。他又指出,委员在审议过程中,肯定两项附例的内容均没有超越《维护国家安全条例》的授权范围,也没有增加或改变公署的职责和权力。
小组委员会昨日花了约5个小时,完成对《维护国家安全条例》两项附属法例的审议。廖长江表示,委员会在审议期间提出超过150项意见及问题,政府亦详细解答。委员认同国安风险突如其来、制订附属条例能够做到未雨绸缪,建立机制更好地支持及保障国安公署有效依法履职。
今次立法将国安公署履职划为禁地,廖长江提到,有委员担心部分禁地毗邻社区设施,政府需确保市民清楚禁地范围,避免误闯。
廖长江表示,小组委员会及政府均不会对附属法例提出修正案。
两项附例以“先订立后审议”方式制订,己于本周二刊宪实施。根据程序,立法会可在附例提交后28天内举行的会议上,藉决议修订附属法例,除非修订决议获通过,否则法例将一直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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