龚如心遗产|受托人组7人理事会 开展设类似诺贝尔奖的基金工作

撰文: 冯子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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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政司在1月6日公布,龚如心慈善管理有限公司获委任为已故龚如心遗产下的慈善信托的受托人,受托人现已完成筹组理事会,正式委任5名独立人士,分别为谭赣兰、袁国强、陈锦荣、陈振英和林正财,联同财经事务及库务局局长许正宇和民政及青年事务局局长麦美娟,成为受托人公司理事会的成员 。

律政司相信受托人理事会会随即开展相关准备工作,包括拟备及敲定“中国的类似诺贝尔奖的具有世界性意义的奖金和基金”及其他慈善项目的细节。

律政司:受托人理事会会随即开展工作 包括敲定类似诺贝尔奖的基金

高等法院原讼法庭于2024年11月21日批准律政司司长提出正式委任龚如心慈善管理有限公司(受托人) 为龚如心遗产下的慈善信托的受托人的申请。律政司已任命三名独立人士,分别为范徐丽泰、任志刚和郑恩基出任管理机构成员。

受托人现已正式委任5名独立人士,分别为前劳工及福利局常任秘书长谭赣兰、前律政司司长袁国强、前会计师公会会长陈锦荣、金融界立法会议员陈振英和行会成员林正财,以及两名政府官员,即许正宇和麦美娟成为受托人公司理事会的成员 。

律政司相信在管理机构的监督下,受托人理事会会随即开展相关准备工作,尽心尽力管理慈善信托,包括拟备及敲定“中国的类似诺贝尔奖的具有世界性意义的奖金和基金”及其他慈善项目的细节。律政司会继续跟进余下的法律程序及相关安排直至龚女士的遗产由临时遗产管理人全面交托至受托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