龚如心遗产案|龚家3兄妹拒迁出摩星岭大宅 称属大姐的亲情承诺
已故华懋集团主席龚如心的3名弟妹,5年前被华懋管治委员会解雇管理层职务,被华懋指他们未有迁出公司旗下于摩星岭的豪宅华亭阁,并指这属高层职员宿舍,要他们偿还市值月租,龚家3兄妹拒绝,案件今(11日)在高等法院开审,龚仁心在庭上指,迁入大宅属“大姐”龚如心想弟妹“老有所养”的亲情承诺,他们入住时亦非华懋员工,又指他们在争产案打败陈震聪有功,没想到年逾八旬才被赶走。华懋集团资深顾问承认龚如心确曾安排弟妹等家人暂住大宅,亦无说明居住期限,但不同意这等同可无期限居住。
原告为华懋代理有限公司,4名被告为龚仁心及其妻刘元春、龚中心及龚因心,4人没有律师代表。
强调非以员工身份入住华亭阁
龚仁心在庭上作开案陈词时表示,对华懋起诉他们侵占物业感到遗憾,又称他们当年入住华亭阁,纯属“大姐”龚如心的家庭安排,而非因为其员工身份。龚如心曾允诺4人住在华亭阁,直到他们不愿再住为止,4人起初入住华亭阁时,尚未成为华懋职员,反映他们居于上址不是出于员工身份,华懋无权驱逐他们。
疑因揭发CEO港独言论遭报复
龚仁心又指,他们过去为了保存华懋慈善财产,与陈振聪打了4年官司,最终获得公正判决,他们功不可抹,否则华懋早已落入陈振聪手中,不能用作慈善用途,但想不到如今年近八十,却要被人驱赶离家。他质疑4人因为介入揭发华懋行政总裁蔡宏兴“港独”言论而遭报复,以致2019年被公司强行解雇。
大姐让弟妹老有所养的亲情承诺
龚仁心最后表示,他们是基于龚如心能撤销及不容反悔的承诺入住华亭阁,有权居住在涉案单位,直至他们拒绝或停止居住,形容这是“大姐”龚如心对他们“老有所养”的亲情承诺。
华懋不同意可以无限期居住
原告方证人、华懋集团资深顾问谭维冠供称,他当年透过华懋前销售部总监吴崇武接到龚如心的指示,安排4名被告入住华亭阁,虽是龚如心给予指示但理解是与公司有关。被告方质疑4人尚未出任华懋员工时,已经入住上址,谭表示知道被告属龚如心亲戚,故让他们暂住上址,单位是否员工宿舍,应由龚如心决定,若4人要搬迁需得她的指示。谭同意龚如心没有说明居住期限,亦不曾说过要收回物业,但不同意这等于无限期居住。
4被告于2019年8月被解雇
原告早前于入禀状指,原告租用摩星岭道华亭阁多个单位,4名被告因享有雇员福利,而获安排分别入住涉案华亭阁3个单位连车位。根据协议,当双方结束雇佣关系,被告需交还单位及车位。原告于2019年8月解雇4人,但4人没有在被解雇后3个月内迁离,原告遂入禀要求他们交吉单位及支付租金。
案件编号:HCA2022、2024、2025/20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