屋宇署拟重启新界豁免管制屋宇僭建物申报 期望年底落实电子申报
撰文: 文维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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屋宇署署长余宝美今日(11日)出席北区区议会会议时提到不少意见希望重启新界豁免管制屋宇的僭建物申报计划,即对于已申报的僭建物不会即时取缔。她期望年底落实,望住户用电子方式申报。
余宝美表示,重启新界豁免管制屋宇的僭建物申报计划不涉及修例,惟署方要改动电脑系统,将到地区简介,并与发展局安排时间,料年底落实。
上水区乡事委员会主席、北区当然议员侯志强表示,僭建并非新界独有,九龙、港岛的屋苑甚至有僭建地牢、酒窖,豁免计划应涵盖到全港。他又称,部分丁屋兴建到四层亦不应清拆,因为会有建筑废物影响环境,倡补地价、罚款方式处理,让政府库房有收益。
不过,余宝美回应指,地牢等较严重的僭建并不能作申报,豁免计划亦并非将僭建合法化,对于严重僭建仍会执法,并与地政总署采取联合行动。
僭建物除非有危险否则不须即时清拆
屋宇署2012年曾推行新界豁免管制屋宇僭建物申报计划 ,有关申报期限已于2012年12月31日结束。就已按申报计划申报的僭建物,有关业主须每五年重新检验安全,并向屋宇署提交安全证明报告。
有关僭建物在“首轮取缔目标”的执法阶段,除非有迫切危险,否则不会强制即时清拆。屋宇署会把申报计划搜集的资料分类作风险评估,并会因应实际情况,有序执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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