梁振英促辞大状公会主席 夏博义指评论不公:曾任英市议员无冲突

撰文: 周皓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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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大律师公会主席夏博义(Paul Harris)上月上任后,提出修改《港区国安法》,引来建制阵营攻击。多个建制媒体引述英媒《牛津邮报》上月报道,夏博义原任英国牛津市议会议员,至上月4日,大律师公会改选前才辞职。
全国政协副主席、前特首梁振英今日(9日)向夏博义发公开信,批评夏博义的政治背景及在外国的政治职位,对公会毫无帮助,又质疑夏博义对香港的忠诚度,要求他辞任主席一职。
夏博义回复《香港01》查询时表示,梁振英的评论并不准确,他以往出任英国市议员,与现时大律师公会主席的身份并无冲突。

仍属英国自由民主党 夏博义:无积极参与党务

梁振英在公开信引述《星岛日报》报道,指提名夏博义参选大律师公会主席的资深大律师骆应淦称,昨日才得知夏曾为英国牛津市议员。梁振英指,夏博义是英国自由民主党成员,批评他的政治背景对公会及其成员毫无帮助,他对香港的忠诚亦受到质疑。

夏博义回复传媒查询时表示,梁振英对于他及大律师公会的评论不公平、不准确,称他英国自由民主党成员的身份,以及过往出任英国巿议员,与担任大律师公会主席没有冲突,因为他现时已经没有积极参与党内事务。他并指,大律师公会在他获提名参选时已得知他曾任英国市议员,并已辞去相关职务。

夏博义上月当选大律师公会主席后随即表示,《港区国安法》部分条文抵触《基本法》,建议修改《港区国安法》,包括驻港国安公署人员行为不受本港管辖等,惹来国务院港澳办及中联办点名攻击,批评夏博义散布抹黑中国的言论,挑战国家主权和“一国两制”底线。

大律师公会日前发表声明,指关注到夏博义接任主席后发表的个人意见,强调公会是法律专业团体而非政治组织,公会及主席致力以专业态度丶正直不柯地履行其职责及宗旨,包括维护香港的法治丶 《基本法》丶 司法独立以及司法公义,坚定不移地支持《基本法》所保障的“一国两制”基本方针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