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改传媒代表定义 民主派质疑“阴干”网媒 吁工会提司法覆核

撰文: 郑榕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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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方修订《警察通例》下“传媒代表”的定义,由往持有记协或摄影记协的会员证,改为已登记政府新闻处新闻发布系统的传媒机构,或国际认可及知名的非本地新闻通讯社、报章、电台和电视广播机构。
民主派(23日)下午举行记者会,批评警方擅自修改《警察通例》。民主党立法会议员许智峰表示,若让警方打开缺口拥有筛选传媒的权力,是非常危险的开始,等同“赤裸裸夺去市民的知情权”。他又指,若然正式剥夺网媒及学生记者的合法采访权力 ,他们可能会被起诉暴动罪。

许智峰表示,若让警方打开缺口拥有筛选传媒的权力,是非常危险的开始,等同赤裸裸夺去市民的知情权。(郑榕笛摄)

警察公共关系科总警司郭嘉铨今日指,措施不会影响新定义内外,所有传媒代表在公众地方采访,只是在警方记者会,或警方在现场划设封锁区时,作出便利传媒安排时适用。

许智峰反驳指,在示威现场,除了警方以外有其他执法人员工作,包括消防员及救护员,都没有指责学生记者阻碍其工作,唯独警察有投诉。他称,主流传媒去不了示威现场每一个角落,正因为有网媒及公民记者才能让大众看到每个角落,拍摄得珍贵片段,“更何况在现今社会,市民都会质疑主流传媒的公信力,小机构的公信力可能比大台更加大。”

毛孟静指,新闻界有不少自由工作者(Freelancer),没有服务特定传媒机构,行内人彼此之间有认可,形容警方定义传媒是要把香港传统媒体逐一击破。(郑榕笛摄)

毛孟静吁工会提司法覆核

曾任记者的立法会议员毛孟静指,新闻界有不少自由工作者(Freelancer),没有服务特定传媒机构,行内人彼此之间有认可,形容警方定义传媒是要把香港传统媒体逐一击破。毛表示,网媒过去一年反修例运动中拍摄到独家片段,已经是本港的“第五权”,形容今次做法是“阴干”网媒,她强烈呼吁传媒工会必需提出司法覆核。

郑家朗:打击学生未来参与传媒行业

青年组织“教育野”发言人郑家朗表示,《警察通例》修订生效后,所有学生媒体可能被定义为非法采访,又指今次行动会令不少有志进入媒体工作的学生受打击。

郑家朗指今次行动会令不少有志进入媒体工作的学生受打击。(郑榕笛摄)